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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说要发工资,但一直拖欠工资,说的和做的不一...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408 人阅读 | 1 人回复 | 2023-07-27

用工单位说要发工资,但一直拖欠工资,说的和做的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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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ws397715

发表于 2023-7-27 19: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样报警才会有用。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先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4、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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