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答

0收藏

医疗纠纷中哪些资料能作为证据?

医疗相关 医疗相关 602 人阅读 | 1 人回复 | 2023-07-28

医疗纠纷中哪些资料能作为证据?
分享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1 个

冰点精灵

发表于 2023-7-28 15: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答:在发生医疗纠纷情况,一般病历资料和实物能作为证据:
  一、与医方共同封存引起不良后果的物证(输液、输血、注射的器物、液体、药物等)
  二、现场目击证人书写和录制证人证言(有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法,同意出庭作证的证人的证言)。
  三、其他客观记录事实的证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
  医疗机构申请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54 积分
29 主题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