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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益梦想的破灭

法治纵论 法治纵论 556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23-08-09

  大约在十多年前,王工老师就跟我说起过成立一家社会评价公司的设想。他说这个公司可以对社会上发生的任何事件进行评价,完全是公益性的,不代表任何组织,也没有官方背景,所依据的仅仅是法律和事实以及必要的科学技术鉴定结论。因为缺少必要的资金和人力支持,我没有响应。


  前天,一位从事信访的政府工作人员向我说起信访工作的难处。他说在上访大军中,有相当多的人真的是有冤情,但也有一小部分完全是无理取闹。他说有一个村民,因为不正混,光棍一个,以前乡里收提留款时,全村的人都缴,唯有他不缴,也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后来这提留款取消了,他倒开始上访了。他说以前收提留款时,乡里没让我缴,算是对我的照顾,现在提留款取消了,大家都不缴了,我的这项照顾也就没有了。因此,他要求乡里按照前些年收提留款的数额,发给他救济金。还有一个老上访户,是因为他十多年丢失了一头母牛,一直没找到,他说是政府治安管理不善,要求政府赔偿一头母牛十年里母生子、子再生子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我说这两个上访者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儿理由。前一个上访者说白了就是一个困难户,要求政府给予救济,这与政府没有建立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关。后一个访民所提出的问题很前卫,这说明中国农民的民主觉悟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因为他居然能认识到社会治安不好是政府管理不善造成的,从而知道向政府问责。今后谁再说中国老百姓民主素质差,这就是一个极好的反驳例证。


  晚上回到家里,我又想起了王工老师十多年前的那个设想,我想能否成立一家完全是公益性质的不收取官方和当事人的一分钱的“上访价值评估事务所”,专门对老上访户的上访材料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评估,然后作出有没有上访价值的评估结论,供当事人参考。这样也许会使一些老上访户在明白事理之后放弃上访,从而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也使政府从不堪重负的接访事务中解脱一些。


  第二天,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那位信访干部之后,他连说这是件好事。他说,其实许多老上访户就是缺乏明白人的指点,接访的干部中又有不少干部不懂法、不热情、态度粗暴,使一些很简单的事得不到极时地解决,导致当事人层层上访,年年上访。


  我说,我有一个战友,他儿子从法学院毕业后,好不容易考上了公务员。上班的第一天,他就作为局办公室秘书被领导安排接待一个老上访户。这是一个人见人怕的老上访户,有事没事就到局办公室“静坐”。其实他上访的事由也很简单。由于这个刚上任的秘书心情好,就认真听完了老上访的上访故事。他不仅给老上访户倒茶,还依据相关法律说明他的上访理由不充分,并且帮他计算了为了这一点点事天天上访而给他个人及家人带来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浪费。新任秘书的热情、和蔼及说理,让老上访户感动不已。最后离开的时候,那位老上访户宣布结束自己的上访生涯。他说:我每次上访总没有人理我,不是白眼就是训斥,没有一个人像你这样平等地把我当人看待。现在我想明白了,只为了你把我当人看,我也不再上访了。一个被视为难缠的老上访户就这样被一个刚上任的小伙子给破解了。


  “其实,我们现在处理上访事件,采取的都是踢皮球的方式”,那位信访干部说:“人家来信访不理人家,人家上访,上级又在人家上访材料上加盖个戳给批转回来。批转回来后,还是没人处理。这样就使那些制造上访事端的官员胆子越来越大,进而继续制造上访事端,导致上访大军年年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我想成立一家上访评估事务所。”我对我的几个朋友们说:“这是一件于国于民都有益的好事,这也算是为政府分忧了。”


  可一位朋友说,你成立这样的事务所,不是商业经营行为,只能由民政局批准,可民政局对这种民间的社团组织是不会批准的。


  我说,依据相关法律,他们是应该批准的。


  那位朋友说,你忘了北京的一家公益组织就被迫以公司名义进行注册登记的事吗?再说你即使由民政局批准了,你的组织经费从哪里来?即使你个人或当事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愿意捐款给事务所,事务所敢不敢收?你就是敢收,你该不该报税?这个税率又是多少?


  我说,那好办,一切都按法律规定办,难道我诚心诚意地为社会无偿服务还有错?


  朋友笑了,说,比如有十个上访户找你,其中两个上访户通过你的评估,被认为没有上访理由或没有上访价值,他们被劝退了,而对其他八个上访户你评估结论是有上访理由和价值,那些上访户在上访时会拿着你的评估结论向政府说:你们看,人家评估公司都说我们上访有理,那政府会不会说你煽动上访。当地政府也许会理解你,假如你为一个外地上访户作了上访有理的评估之后,外地的政府会不会派公安机关来跨省抓捕你?


  这倒是个问题。我说,我只想为这个国家做好事,但决不想为做好事而让自己再次蒙冤。


  一位做律师a>的朋友说,你的善意我们都是能够理解的,可他们局外人就不一定理解了,包括那些找你评估的上访户,你作了上访理由不充分的评估后,他们说不定还会砸你的招牌呢!


  我说,我一是不收他们的钱,二是声明作出评估结论仅仅供他们参考,他们还会有什么可说的?还有,我们在接受评估材料之前可以声明,我们只对没有上访价值的上访户作出评估结论,对拿不准的上访材料不作评估结论,这样有关政府还有什么话可说?


  那位律师a>朋友笑道,你这是明显地暗示,以不作结论暗示上访户可以上访。你忘了李庄案中眨眼睛作伪证的故事吗?你的这种暗示比眨眼睛明显得多,那些没有得到评估结论的上访户一旦闹出什么事来,你仍然逃脱不了干系。


  这下子我没辙了。我叹了口气说,你见了逃犯不能扭送,见人被车撞了不能救助,知道领导干坏事你不可以揭露,知道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你不能提意见,连幼儿园克扣娃娃口粮的事咱都不能说。没想到,做一个好人或做一件好事会是这么难。


  朋友们都笑了,说,你还在天真,还在做梦,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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