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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法院已审理结束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592 人阅读 | 1 人回复 | 2023-07-28

公司欠钱不还,现在法院已经审理结束,判决对方给付,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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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尔蒙暴民

发表于 2023-7-28 16: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答:如果法院已经给出判决并送达判决书,且双方均未进行上诉的,那么法院判决即已经生效。判决书生效后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提示:财产保全的分类有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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