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时,发现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签订时的面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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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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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时,发现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签订时的面积不一样,怎么办,可以获得赔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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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l0812
发表于 2023-7-28 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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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看购房时,双方签署的购房买卖合同而定。合同有约定的,需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分为是否继续购买、交付房屋与实际房屋的面积差距比例。
1、面积误差比例低于3%的:合同不予解除,属于法定的合理偏差。
1)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2)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2、面积误差比例高于3%的:买方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1)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
2)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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