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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法律求助 法律求助 474 人阅读 | 1 人回复 | 2023-08-01

我于16年8月25到物流公司工作。申请的是公司的驻外调度。在总公司试用了2个月时,公司找我谈话,说我不适合。我感觉也不适合,转新的岗位试用了3个月。后公司又把我调外面的一家分公司去当调度 ,说我还得在那边试用2个多才能转正。还说社保要在入职1年后才给交,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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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1 个

lifesinger

发表于 2023-8-1 01: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的。1、关于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关于订立劳动合同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关于社会保险问题,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以上是宣一律师王明水的解答,因不能当面接受咨询,可能不够全面,如有必要请前往宣一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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