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移交给物业的电梯在运行中有人被困,物业公司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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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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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移交给物业的电梯在运行中有人被困,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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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死机
发表于 2023-7-28 15: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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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电梯属于业主共有,依据法律规定,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管理电梯,业主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在上述情形中,电梯尚未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因此,电梯运行中出现问题,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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