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5.10 施行日期: 2016.05.10 题 注 : (2016年5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5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现决定废止《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5-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