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5.19 施行日期: 2016.05.19 题 注 : (2016年5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5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维护法制统一,适应酒类食品安全监管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1994年12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批准,1995年l月5日四川省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