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南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湖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7.22 施行日期: 2005.07.22 题 注 : (2005年7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7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现决定废止《湖南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1995年12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公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修订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本省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