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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3-8-7 00:56| 发布者: 海底捞| 查看: 572| 评论: 0

摘要: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贵阳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6.04施行日期: 2016.06.04题注: (2016年5月9日贵 ...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 贵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6.04

施行日期: 2016.06.04

题     注 : (2016年5月9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6月4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取消、停止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 号)要求,自 2016年2月1日起停止通过向社会征收方式筹集价格调节基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

废止的《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