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4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制定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9.05 施行日期: 2005.09.05 题 注 : (2005年8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9月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几十年来,省政府和办公厅以及省政府各部门下发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对加强行政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有些文件与后来国家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措施相抵触;有些文件是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其管理措施和手段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有些文件中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已经取消,其文件本身失去了实际意义。为了更好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省政府决定,对《关于试行〈吉林省技术服务暂行管理条例〉的通知》等34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废止的348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发文(执行) │ 文号或发布时间 │ 文 件 名 称 │ │ │ 机关 │ │ │ ├──┼────────┼─────────────┼───────────────────────────────────────────┤ │ 1 │ │吉科办字[1984]第26号 │关于试行《吉林省技术服务暂行管理条例》的通知(与省经济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 ├──┤ ├─────────────┼───────────────────────────────────────────┤ │ 2 │ │吉科程字[1987]第6号 │关于发送《吉林省科学进步奖软科学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 │ 3 │ 省 │吉科奖字[1986]第2号 │发送《关于实施“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4 │ 科 │吉政发[1987]1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通知 │ ├──┤ ├─────────────┼───────────────────────────────────────────┤ │ 5 │ 技 │吉科政字[1989]第8号 │关于认定科研先导型企业的若干规定 │ ├──┤ ├─────────────┼───────────────────────────────────────────┤ │ 6 │ 厅 │吉科市字[1988]第15号 │关于成立科技开发企业审批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 │ ├──┤ ├─────────────┼───────────────────────────────────────────┤ │ 7 │ │吉科市字[1990]第168号 │关于技术咨询机构应办理审批和登记注册的通知(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 │ ├──┤ ├─────────────┼───────────────────────────────────────────┤ │ 8 │ │吉科市字[1994]第2号 │关于发送《吉林省科技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9 │ │[1990]吉公四字第10号 │关于严格执行刑事大要案报告制度的通知 │ ├──┤ ├─────────────┼───────────────────────────────────────────┤ │ 10 │ │[1991]吉公四字第46号 │收审所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 ├──┤ ├─────────────┼───────────────────────────────────────────┤ │ 11 │ │[1998]吉公刑字第8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刑案报告制度》的通知 │ ├──┤ ├─────────────┼───────────────────────────────────────────┤ │ 12 │ │[2002]吉公刑字第5号 │关于印发《全省刑侦工作岗位目标考评细则》的通知 │ ├──┤ ├─────────────┼───────────────────────────────────────────┤ │ 13 │ │吉公边发[1986]14号 │关于边境工作站、边防中队和边防地区公安派出所工作任务、职权及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 │ ├──┤ ├─────────────┼───────────────────────────────────────────┤ │ 14 │ │吉公边发[1984]148号 │关于边防公安检查站工作的若干规定 │ ├──┤ ├─────────────┼───────────────────────────────────────────┤ │ 15 │ │吉公(边)字[1985]65号 │中朝边境越境人员收容审查站工作细则(试行稿) │ ├──┤ ├─────────────┼───────────────────────────────────────────┤ │ 16 │ │吉公政发[1982]262号 │中朝边境地区居民过境通行暂行办法 │ ├──┤ ├─────────────┼───────────────────────────────────────────┤ │ 17 │ │吉公外发[1985]50号 │关于中朝边境地区居民过境通行暂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 ├──┤ ├─────────────┼───────────────────────────────────────────┤ │ 18 │ │吉公边防[1984]1号 │关于签发中朝边境公务通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 19 │ │吉公(边)字[1995]21号 │关于执行公安部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两个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 20 │ │吉公字[1996]26号 │关于中朝口岸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 ├──┤ ├─────────────┼───────────────────────────────────────────┤ │ 21 │ │吉公发[2004]21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执行意见的通知 │ ├──┤ ├─────────────┼───────────────────────────────────────────┤ │ 22 │ │吉公交高治字[1998]5号 │关于为高速公路区域内暂(寄)住人员办理暂(寄)住证的通知 │ ├──┤ ├─────────────┼───────────────────────────────────────────┤ │ 23 │ │吉公交高字[2000]2号 │车辆评估定损鉴定委员会和评估定损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 ├──┤ ├─────────────┼───────────────────────────────────────────┤ │ 24 │ │吉公传发[2003]342号 │转发公安部《对拍卖经营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 │ 25 │ │吉公传发[2004]1592号 │关于加强旧货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 26 │ │吉公传发[2003]201号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涉及毒鼠强等非法剧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统一行动的通知 │ ├──┤ ├─────────────┼───────────────────────────────────────────┤ │ 27 │ │吉公传发[2003]2341号 │转发公安部《关于近期一些地方发生民爆器材丢失被盗案件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 ├──┤ ├─────────────┼───────────────────────────────────────────┤ │ 28 │ │吉公办字[2003]19号 │关于配置和使用制式公务用枪保险柜的通知 │ ├──┤ ├─────────────┼───────────────────────────────────────────┤ │ 29 │ │吉公传发[2003]4486号 │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近期发生多起枪支弹药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 ├──┤ ├─────────────┼───────────────────────────────────────────┤ │ 30 │ │吉公传发[2003]1500号 │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 31 │ │吉公传发[2003]44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 ├──┤ ├─────────────┼───────────────────────────────────────────┤ │ 32 │ │吉公传发[2003]4641号 │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 33 │ │[2001]吉公办字3号 │吉林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厅机关公文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 ├──┤ ├─────────────┼───────────────────────────────────────────┤ │ 34 │ │[1999]吉公办字15号 │关于加强厅计算机局域网安全管理的通知 │ ├──┤ ├─────────────┼───────────────────────────────────────────┤ │ 35 │ │[1999]吉公办字1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厅机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及公务活动接待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36 │ │[1994]吉公九字第4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厅文保处1994至1996年秘密力量建设三年规划》(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 ├─────────────┼───────────────────────────────────────────┤ │ 37 │ │[1995]吉公九字第11号 │关于印发《全省文保秘密力量建设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 ├──┤ ├─────────────┼───────────────────────────────────────────┤ │ 38 │ │[1994]吉公九字第13号 │关于印发《全省文保系统情报信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 39 │ │[1996]吉公九字第2号 │关于认真执行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 ├──┤ ├─────────────┼───────────────────────────────────────────┤ │ 40 │ │[1996]吉公九字第3号 │转发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健全文保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 ├──┤ ├─────────────┼───────────────────────────────────────────┤ │ 41 │ │[1990]吉公二字第45号 │关于加强高校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 ├──┤ ├─────────────┼───────────────────────────────────────────┤ │ 42 │ │[1990]吉公二字第46号 │关于制定《吉林省企事业公安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请示 │ ├──┤ ├─────────────┼───────────────────────────────────────────┤ │ 43 │ │[2000]吉公二字第4号 │关于补充转发公安经保业务统计报表的通知 │ ├──┤ ├─────────────┼───────────────────────────────────────────┤ │ 44 │ │(89)吉公二字第16号 │关于修改补充《吉林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请示 │ ├──┤ ├─────────────┼───────────────────────────────────────────┤ │ 45 │ │(89)吉公二字第19号 │关于建立经济文化保卫部门情报信息制度的通知 │ ├──┤ ├─────────────┼───────────────────────────────────────────┤ │ 46 │ │吉公经字[1997]47号 │关于规范运钞车管理的通知 │ ├──┤ ├─────────────┼───────────────────────────────────────────┤ │ 47 │ │吉公经字[1997]79号 │关于换发金融特货免检通行证的通知 │ ├──┤ 省 ├─────────────┼───────────────────────────────────────────┤ │ 48 │ │吉公(保)字[85]141号 │关于在全省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实行防火、治安承包责任制的请示 │ ├──┤ 公 ├─────────────┼───────────────────────────────────────────┤ │ 49 │ │吉公(保)字[85]47号 │转发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 ├──┤ 安 ├─────────────┼───────────────────────────────────────────┤ │ 50 │ │吉公(保)字[86]67号 │关于颁布《关于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请示 │ ├──┤ 厅 ├─────────────┼───────────────────────────────────────────┤ │ 51 │ │吉政发[87]10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林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52 │ │联字第2号 │兹发下、东北公营工厂、矿山建立安全组织与工作暂行条例 │ ├──┤ ├─────────────┼───────────────────────────────────────────┤ │ 53 │ │吉公经文保[2001]145号 │关于发放2002年度全省特货免检通行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 ├──┤ ├─────────────┼───────────────────────────────────────────┤ │ 54 │ │吉国科工办(83)保字364号 │关于对我省军工企业保卫和押运枪支配备的通知 │ ├──┤ ├─────────────┼───────────────────────────────────────────┤ │ 55 │ │吉公(保)发[85]68号 │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经文保部门执行政保部门特情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 ├─────────────┼───────────────────────────────────────────┤ │ 56 │ │吉国科工办(83)保字050号 │关于落实《吉林省国防工业系统安全保卫管理规则》的通知 │ ├──┤ ├─────────────┼───────────────────────────────────────────┤ │ 57 │ │吉革发[69]3号 │关于消防队伍实行军管的决定 │ ├──┤ ├─────────────┼───────────────────────────────────────────┤ │ 58 │ │吉革发[69]72号 │关于征集消防民警的通知 │ ├──┤ ├─────────────┼───────────────────────────────────────────┤ │ 59 │ │吉公发(1978)22号 │关于建立消防器材厂修理所实行义务兵役制的通知 │ ├──┤ ├─────────────┼───────────────────────────────────────────┤ │ 60 │ │吉公消发[81]2号 │关于颁发《吉林省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61 │ │吉公消发[1981]279号 │关于认真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以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专(兼)职防火干部的通知 │ ├──┤ ├─────────────┼───────────────────────────────────────────┤ │ 62 │ │吉公消发[1983]192号 │关于印发《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行〈吉林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63 │ │吉公消发[1984]87号 │印发《关于落实消防保卫重点单位“十项标准”的验收标准》的通知 │ ├──┤ ├─────────────┼───────────────────────────────────────────┤ │ 64 │ │吉公消发[1984]210号 │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 │ ├──┤ ├─────────────┼───────────────────────────────────────────┤ │ 65 │ │吉公消发[1986]2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设计防火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66 │ │[1990]吉公消3号 │关于《建筑空调风管可否采用玻璃钢等材料制作》的答复 │ ├──┤ ├─────────────┼───────────────────────────────────────────┤ │ 67 │ │[1990]吉公消5号 │关于颁发《吉林省防火建筑产品和阻燃建筑内装饰产品监督检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68 │ │[1990]吉公消4号 │关于实行消防产品准销证制度的补充通知 │ ├──┤ ├─────────────┼───────────────────────────────────────────┤ │ 69 │ │吉公消发[1991]16号 │关于认真执行《消防监督程序规定》的通知 │ ├──┤ ├─────────────┼───────────────────────────────────────────┤ │ 70 │ │[1991]吉公消字30号 │关于印发《建筑装饰工程消防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 71 │ │[1991]吉公消字37号 │关于印发《可燃露天、半露天堆场消防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 72 │ │[1991]吉公消字102号 │关于对建筑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检测鉴定的通知 │ ├──┤ ├─────────────┼───────────────────────────────────────────┤ │ 73 │ │[1992]吉公消字第10号 │关于认真贯彻消防产品准销证制度的通知(与省质监局联合下发) │ ├──┤ ├─────────────┼───────────────────────────────────────────┤ │ 74 │ │[1992]吉公消字第18号 │关于印发消防器材商店验收标准的通知 │ ├──┤ ├─────────────┼───────────────────────────────────────────┤ │ 75 │ │[1994]吉公消字第6号 │关于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 76 │ │吉公(消)字[1995]104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77 │ │吉公发[1996]2号 │关于加强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与省文化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 │ ├──┤ ├─────────────┼───────────────────────────────────────────┤ │ 78 │ │吉公消字[1996]第28号 │关于选择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和选用消防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 79 │ │吉公消字[1999]第17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消防设施检测、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 80 │ │[1999]吉公消字第54号 │关于对外埠建筑消防设施安装企业实行备案证书的通知 │ ├──┤ ├─────────────┼───────────────────────────────────────────┤ │ 81 │ │[2000]吉公消字第3号 │关于对消防产品实行电码电话防伪标志的通知 │ ├──┤ ├─────────────┼───────────────────────────────────────────┤ │ 82 │ │吉公消字[2000]70号 │公安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