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清理结果的决定制定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6.29 施行日期: 2004.06.29 题 注 :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豫政[2004]40号公布) 全文 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有关清理行政许可规定、项目和实施机关的要求,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省政府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省政府规章15件,取消省政府文件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62项,同意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取消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40项,确定省属行政许可实施机关44个。现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省政府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省政府规章目录 3.取消省政府文件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4.省政府各部门取消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5.省属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目录 附件1:废止省政府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目录(30件) 1.批转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豫政[1982]41号) 2.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报废降价处理库存积压物资和防止新积压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豫政[1983]25号) 3.关于妥善解决我省部分高等院校举办“自费班”问题的通知 (豫政[1985]40号) 4.关于批转省卫生厅《关于卫生体制改革的报告》的通知 (豫政[1985]85号) 5.关于颁发《麦收防火安全规定》的通知 (豫政[1985]94号) 6.批转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关于当前我省村镇规划和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豫政[1985]131号) 7.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豫政[1987]61号) 8.批转省新闻出版局等十二个厅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报告的通知 (豫政[1987]57号) 9.关于加强煤炭运销管理的通知 (豫政[1988]49号) 10.关于支持、搞活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 (豫政[1988]33号) 11.关于加强煤炭生产、市场管理和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政[1989]49号) 12.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的通知 (豫政[1989]107号) 13.关于整顿医药流通秩序的通知 (豫政[1989]135号) 14.批转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豫政[1990]55号) 15.关于设立各类公司审批权限的通知 (豫政[1991]14号) 16.关于充分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豫政[1991]19号) 17.关于批准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豫政[1991]54号) 18.关于加强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的决定 (豫政[1991]62号) 19.转发省劳动厅《关于加强我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豫政办[1994]2号) 20.关于印发《河南省境外企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豫政[1994]78号) 21.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政[1995]3号) 22.关于加强婚姻介绍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1995]60号) 23.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整顿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的报告的通知 (豫政[1996]11号) 2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持有的枪支、管制刀具的通告 (省政府通告) 25.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木片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豫政[1996]36号) 2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豫政[1996]68号) 27.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 (豫政[1998]31号) 28.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黄河经济协作区联合协作互惠办法的通知 (豫政[1998]50号) 29.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豫政[1999]46号) 30.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河南省重点扶持小麦加工转化企业的规划意见的通知 (豫政[2000]31号) 附件2:废止省政府规章目录(15件) 1.河南省牲畜交易税实施细则 (1983年2月28日发布) 2.河南省能源债券发行办法 (1986年4月1日发布) 3.河南省眼镜卫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1986年6月30日发布) 4.河南省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1986年6月9日发布) 5.河南省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暂行办法 (1987年3月2日发布) 6.河南省共用天线电视系统管理办法 (1989年10月20日发布) 7.河南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990年6月3日发布) 8.河南省驻境外经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5月3日发布) 9.河南省商品和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1994年11月10日发布) 10.河南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1994年4月13日发布) 11.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7月4日发布) 12.河南省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994年12月6日发布) 13.河南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1995年10月19日发布) 14.河南省价格评估鉴定办法 (1996年11月22日发布) 15.河南省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 (1998年6月7日发布) 附件3:取消省政府文件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2项) 1.设立牲畜交易所审批 2.年度电力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审批 3.单位、个人生产眼镜许可 4.单位、个人加工、销售眼镜许可 5.经销省外眼镜许可 6.验光部门及验光人员资质资格认定 7.生产、加工眼镜单位技术骨干资格证书 8.购入商品无质量合格证经检验合格方可销售 9.车辆大修后的检验 10.设立境外机构审批 11.企业制作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审批 12.娱乐场所负责人资格 13.开办市场审批 14.国内投资单位用国有资产向境外投资兴办非贸易项目审批 15.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厂(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16.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设计审批 17.集中产区采购大牲畜 18.在地震监测设施附近进行危及地震监测设施安全活动的审批 19.单位保卫机构的设立或撤销 20.农机操作证 21.使用化学药剂、新型药剂审批 22.土地复垦开工审批 23.私有房产中介、咨询服务及经营业务的单位资质审查、登记 24.私有房产中介、咨询服务及经营业务的个人资格审查、登记 25.交易会批准 26.自有场地设置自我宣传的户外广告 27.种禽孵化生产经营合格证 28.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29.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合格证 30.发布招收保安人员广告审批 31.准予经营农药的证明文件 32.旅游院校开办旅游系、专业(班)审查 33.旅游交通服务审批 34.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 35.旅游景区(点)停车场设置申请 36.业主对建设工程自行监理的审批 37.铝粘土经营单位资格认证 38.含金物料经营单位资格认证 39.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证 40.文物收购单位跨地区收购审批 41.报废、降价处理审批 42.高等院校办自费走读班审批 43.麦收机械、用电设备使用审批 44.村镇修路或搞公益事业建设审批 45.省间、省内县间调入调出种子审批 46.邮寄大宗出版物审批 47.出省的地方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的审批 48.联办企业的审批 49.煤炭运销审批 50.“农转非”审批 51.就业培训考核 52.建设集贸市场审批 53.职业介绍所对企业及个体户招收招聘简章、启示、广告的审查 54.境外企业财政登记 55.河南省驾驶员培训合格证 56.开办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审批 57.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教学人员任职资格证 58.粘土实心砖准产证 59.从事编制旅游规划人员资格认证 60.外省投资企业延长土地使用期审批 61.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和加工许可 62.自用粮收购许可证 附件4:省政府各部门取消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40项) 省统计局 1.统计报表的年审 省卫生厅 2.保健用品备案 3.节育技术人员施术合格证 4.节育手术单位施术许可证 省环境保护局 5.外埠入豫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许可 省体育局 6.体育经营场所审批 7.营业性游泳场所审批 省畜牧局 8.饲料生产企业登记证年检 9.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登记证审批 10.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登记证年检 省司法厅 11.公证员涉外公证业务审批 12.公证处涉外公证业务审批 省广播电视局 13.有线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证的发放 14.有线电视、卫星接收设施设计安装许可证和有线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产品销售许可的审批 1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专营许可证的审批 省旅游局 16.省直旅游涉外定点单位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17.理化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认定 省建设厅 18.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审批 19.工程项目总监岗位资格认定 20.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 21.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资质审批 22.建设安全人员岗位证书 23.建筑安全资格认证 24.建筑业企业试验室资质 25.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认证 26.二、三级建设类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27.省级侨属企事确认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8.一次性广告经营 29.职业技术培训招生广告 30.广告经营业务员工作证 31.高速公路广告经营 32.商品市场登记 33.私营企业冠用省名 34.企业一次性经营登记 省教育厅 35.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 36.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 37.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 38.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评估验收 39.承担中小学校长培训任务的机构资格认定 40.高等院校学生社团、刊物 附件5:省属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目录(44个) 1.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盐务管理局) 2.省教育厅 3.省科学技术厅 (省知识产权局) 4.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5.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省宗教事务局) 6.省公安厅 (省公安消防总队) 7.省民政厅 8.省司法厅 9.省财政厅 10.省地方税务局 11.省人事厅 1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3.省国土资源厅 14.省测绘局 15.省建设厅 16.省交通厅 17.省信息产业厅 18.省水利厅 19.省农业厅 20.省畜牧局 21.省农机局 22.省林业厅 23.省商务厅 24.省文化厅 25.省文物局 26.省卫生厅 27.省环境保护局 28.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9.省体育局 30.省统计局 31.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2.省新闻出版局 3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5.省旅游局 36.省粮食局 37.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38.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9.省煤炭工业局 40.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1.省国家安全厅 42.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3.省气象局 44.省地震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