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法 首页 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 查看内容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

2023-8-8 09:23| 发布者: 冰点精灵| 查看: 299| 评论: 0

摘要: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村扶贫标准及验收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0. ...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村扶贫标准及验收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0.14

施行日期: 1997.10.14

题     注 : (1997年10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桂政发[1997]49号发布)

全文

各地、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柳州铁路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为了进一步打好以特困村为主战场的扶贫攻坚战,如期实现我区“八七”扶贫攻坚目标,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村扶贫标准及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村扶贫标准及验收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以《广西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方案》所规定的稳定解决群众温饱指标作为特困村扶贫标准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县(市)确定的特困村。

(二)特困村的扶贫标准,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要求,参照我区物价指数测算:以农户为单位,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50元,预测1998年、1999年、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00元、1150元、1300元;以村为单位,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50元,预测1998年、1999年、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100元、1300元、1500元。

1998年至2000年,每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根据当年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确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执行。除此之外,其余扶贫指标一律不变。

(三)特困村扶贫验收的有关数据,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的,则以统计部门和所在县主管业务部门共同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特困村扶贫标准

特困村扶贫标准共分五大类十五项指标,具体内容如下表:

广西特困村扶贫标准及测评表


┌──────┬────────────────────────┬──┐

│指标分类│指标量值 │分值│

├──────┼────────────────────────┼──┤

││(一)以农户为单位,1997年全村90%│ │

│││20│

│一、物质生活│的农户人均纯收入达850元。│ │

│ 水平指标├────────────────────────┼──┤

│(43分)│(二)以村为单位,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

│││15│

││达950元。│ │

│├────────────────────────┼──┤

││(三)80%农户住上稳固的住房。 │8│

├──────┼────────────────────────┼──┤

││(一)每户人均要有0.5亩以上条件较好的耕地。│10│

│├────────────────────────┼──┤

││(二)每户人均要有如下一项以上的开发项目:│ │

│二、稳定解决│1、人均有1亩以上果树;│ │

│温饱的基础│2、人均有2—3亩经济作物;│ │

│条件(20分│3、人均有用材林10亩;│ │

│) │4、人均有2亩以上经济林; │10│

││5、人均养羊2只或同等价格的家畜。│ │

││6、家庭副业年人均收入500元以上。│ │

├──────┼────────────────────────┼──┤

││(一)98%适龄儿童入学│3│

│├────────────────────────┼──┤

││(二)60%青少年接受初中教育。 │2│

│三、人口素质├────────────────────────┼──┤

│指标(13分│(三)文盲半文盲率5%。│2│

│) ├────────────────────────┼──┤

││(四)不突破上级下达的人口出生控制│ │

│││4│

││指标,计划生育率达标。│ │

│├────────────────────────┼──┤

││(五)劳动力接受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 │

│││2│

││的比例达80%以上。 │ │

├──────┼────────────────────────┼──┤

│四、生活环境│(一)95%农户解决人畜饮水困难。│10│

│和医疗卫生水├────────────────────────┼──┤

│平指标(20│(二)村民委所在地通乡村公路或机耕道路。│6│

│分)├────────────────────────┼──┤

││(三)村建有卫生所或卫生室。│2│

│├────────────────────────┼──┤

││(四)75%的农户用上电。 │2│

├──────┼────────────────────────┼──┤

│五、扶贫开发│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健全,并发挥战斗堡垒作│ │

│的组织保障(││4│

│4分)│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万元以上。│ │

│││ │

└──────┴────────────────────────┴──┘

三、验收方法与步骤

(一)各乡(镇)政府根据特困村扶贫标准,每年3月底以前,对在册的特困村逐个进行检查打分,对达标村写出验收申请,报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组,对申请验收的特困村逐个进行验收。具体要求:

1、抽查测评表中一、二类5项指标和四类的第一项指标。对申请验收的特困村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查上、中、下各一个自然村(屯),每个村(屯)抽查的农户不低于全村(屯)总户数的30%,并对被抽查的农户进行逐项登记、计算,打出分数。

2、实地察看和召开村(屯)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核实验收测评表三、四、五类中的各项指标;查看有关统计报表,核对其中的数据,并按标准计分。

3、将抽查、核实的所有指标分数汇总,达到100分(含100分)以上为合格。每项指标分数增减后实际得

                              分值数
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实际得分=------×实数。
                            指标量值数

4、验收组写出验收报告,并附上抽查农户的材料和座谈会纪要,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县(市)政府审批,抄报自治区、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办法》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