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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广西两省区内河避碰若干规定的通知

广东 发布于 2023-8-8 19:5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广西两省区内河避碰若干规定的通知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2.06.23施行日期: 1992.06.23题注: (199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广西两省区内河避碰若干规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2.06.23

施行日期: 1992.06.23

题     注 : (1992年6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92]46号文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东、广西两省区内河避碰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广西两省区内河避碰若干规定

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碰撞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两省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在两省区内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通航水域及其港口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排筏均应遵守规定,在广州港区内还应执行港区内有关规定。

二、两省区海、河分界线是:

(一)广东境内:

江名、地名纬度经度


1、珠江口(包括虎门、

蕉门、横门):

交椅角(川鼻角)22°44'51″N113°39'49″E

舢舨洲22°43'02″N113°39'29″E

龙穴岛东端22°41'30″N113°38'59″E

横门岛(蚁洲)东端22°33'54″N113°35'42″E

横门岛(蚁洲)南端22°33'25″N113°34'42″E

上述诸点延至对岸22°33'14″N113°34'30″E

连线


2、磨刀六:

三灶岛尖峰顶的东

角咀22°04'10″N113°24'50″E

至大横琴岛塔石角22°05'12″N113°28'48″E

连线

小横琴岛的北山嘴22°09'26″N113°31'52″E

湾仔镇南 22°11'15″N113°31'14″E

连线


3、鸡啼门:

大木及南端22°02'28″N113°17'04″E

至大箕湾银屏嘴 22°00'18″N113°15'00″E

连线


4、虎跳门、崖门:

小雷珠岛 22°11'36″N113°06'32″E

至白塔交杯石22°12'10″N113°04'53″E

连线

5、榕江:龟屿岛以西,即 116°38'24″E这条经线延至两岸以西连线。

6、练江:海门船闸。

7、韩江:韩江口一号浮、义丰河一号浮向两岸垂线。

8、漠阳江:北津港信号杆至独石塔连线。

9、鉴江:黄坡九号浮向两岸垂线。

10、南渡江:下岚岗南船闸。

(二)广西境内:

江名、 地名 纬度 经 度


1、茅岭江:21°51'30″N108°27'30″E

茅岭渡口21°51'32″N108°27'42″E连线

2、南流江:21°38'0″N 109°03'33″E

木案 21°38'0″N 109°03'20″E连线

3、大风江:21°40'30″N108°50'30″E

炮台 21°40'30″N108°51'45″E连线

4、钦江:21°51'18″N108°35'21″E

沙井 21°51'33″N108°36'03″E连线

5、防城江:21°41'42″N108°19'38″E

大基围21°41'42″N108°19'58″E连线

三、潮流河段的上游界限是:

(一)广东境内:

1、东江:石龙港东港界。

2、增江:石滩旧铁路桥。

3、白坭水道:赤坭渡槽桥。

4、流溪河:蚌湖桥。

5、西江:右岸庙岗顶至广西洲尾并延伸到左岸。

6、北江:老鸦洲尾向东西两侧延伸至左右两岸。

7、潭江:潭江桥。

8、漠阳江:尤鱼头桥。

9、鉴江:吴阳船闸。

10、韩江:梅溪船闸、*(*表示的字左边为“鱼”,右边为“宅”)浦船闸、东里船闸。

11、榕江:北河:新享镇罗山大桥。

南河:三洲船闸。

12、练江:后溪船闸。

(二)广西境内:

1、南流江:总江口大桥。

2、茅岭江:黄屋屯大桥。

3、大风江:平银桥。

4、钦江:钦州大桥。

5、防城江:防城大桥。

为保障航行安全,有利于避让,凡以桥为界者其实际界限应在桥的上游一千米处。

四、下列江河汇合处,其干、支流的划分是:

(一)左江与右江汇合处,右江为干流,左江为支流。

(二)郁江与黔江汇合外,郁江为干流,黔江为支流。

(三)柳江与红水河汇合处,柳江为干流,红水河为支流。

五、两省区内平流地区是指运河、湖泊和水库(不包括西津水库和桂平枢纽库区)。

六、机动船为表达本船的意画、行动或者需要其他船舶、排筏注意时,其声号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一长三短声──通知被拖船、排筏准备执拖。

(二)三短一长声──通知被拖船、排驳解拖。

(三)二长一短一长声──我要与客货驳艇联系。

(四)二短一长一短声──我要与供应船联系。

(五)一短一长二短声──我要与航道航标艇联系。

(六)一短一长一短一长声──我要与监督船联系。

(七)急促二短声连续二次──我船已搁浅、触礁。

(八)一短二长声连续二次以上──遇到雷雨大风袭击。

驳船与拖轮联系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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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驳船声号 ││拖轮会意后回答声号

├───┬──┤意义│

号│内容│音响││

─┼───┼──┼───────────────┼────────────

1│一响声│X│1、要求拖轮前进;2、在航行时│

││ │要求拖轮引起注意│

─┼───┼──┼───────────────┤

2│二响声│XX│1、第一次二声响,表示要求拖轮│1~5拖轮会意后应用

││ │减速;2、第二次二声响表示要求│钟声重复同样的声号

││ │拖轮停车 │

─┼───┼──┼───────────────┤6~9拖轮可用汽笛

3│三响声│XX│1、在拖轮前进时要求掉头; │回答

││X││

││ │2、在拖轮停车时要求后退│

─┼───┼──┼───────────────┤

4│连续二│XX│1、要求拖轮解缆;│

│响声│XX│2、在锚地表示要求拖轮执拖 │

││ ││

─┼───┼──┼───────────────┤

5│一响声│XX│在航行中表示我驳拖轮已断要求拖│

│后连续│ │轮再掉头执施│

│三声响│XX││

─┼───┼──┼───────────────┼────────────

6│急敲钟│XX│表示本船失火│连续短声(......)

│后一声│X.. ││

│响 │...X││

─┼───┼──┼───────────────┼────────────

7│急敲钟│XX│表示本船严重漏水│连续短声(......)

│后二声│X.. ││

│响 │...X││

─┼───┼──┼───────────────┼────────────

8│急敲钟│XX│表示本船有人落水要求救助│三长声

│后三声│X.. ││(———)

│响 │...X││

││XX││

─┼───┼──┼───────────────┼────────────

9│采用哨│XX│表示我船碰流或碰坏航道标志,要│一短一长二短声

│子发出│X.. │求拖轮鸣笛与航标艇(站)联系│(.—..)

│一短一│...X││

│一长二│XX││

│短声│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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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字号型其十字线宽度应为外型尺度的三分之一。

八、船舶进行救生、消防、堵漏和防雷雨大风演习时,白三可悬挂UY号旗。

九、长度为二十米以上的机动船或船队在掉头时,应按规定显示掉头信号。

十、船舶最低一盏桅灯在最高甲板以上的高度,应不低于正下列规定:

(一)船长五十米以上,其桅灯的高度为二米;

(二)船长三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其桅灯的高度为一米;

(三)船长三十米以下,其桅灯的高度为八十厘米。

十一、船长二十米以下的小机动船,舷灯遮板长度(自光源至遮板前端)应不少于三十厘米,并应设前遮板。

十二、长度三十五米以下的船舶被吊拖为单排一列式时,每艘船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以代替红、绿舷灯。

十三、帆船在航时,应在主桅的最高处显示白江不照灯一盏。

十四、两机动船对驶相遇,在鸣放会船声号的同时,夜间还应配合使用红绿闪光灯,白天也可以配合使用红绿色号旗。即鸣放声号一短声时,夜间连续显示红闪光,白三在左舷挥动红色号旗,表示要求来船从我舷会过;鸣放声号二短声,夜间连续显示绿闪光,白天在右舷近动绿色号旗,表示要求来船从右舷会过。

红、绿闪光灯应在一千米外可辨认,其与舷灯的垂直间距不少于六十厘米。

十五、在广东内河水域,除快速船外,其余船舶可暂不以甚高频无线电话交换让意图。

十六、本规定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十七、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一九七九年五月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发布的《内河避碰规则》(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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