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法制局关于清办一九八六、一九八七年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报告的通知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0.07.12 施行日期: 1990.07.12 题 注 : (1990年7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90]77号文发布) 全文 区法制局《关于清理一九八六年、一九九八七年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情况的报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执行。 附:关于清理一九八六、一九八七年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3]83号《关于对国务院系统过去颁发的法规、规章进行清理的建议》的通知精神。一九八八年,我们已完成了建国以来至一九九八五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已汇编成册,印发各地各部门。一九八九年,我们继续对一九八六、一九八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再次地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清理中,先划出了清理的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九十八件,对这些规范性文件,分别由起草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清理意见,然后送我局审查。在审查中,遇到有不同意见的,再与有关单位协商,经多次讨论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然后作出鉴别结论。 二、这次清理的结果是:1、有效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为继续有效。共79件,占清理总数的80%。2、修改部分。原则上可用,但文件中有些内容或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有相悖需要修改的,定为修改后重报政府批准才能继续执行,共 5件,占清理总数 5%。3、废止和自行失效部分。这部分主要是过了时效或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定为废止。共有14件,占清理总数15%。 三、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我区现行的规章,我们计划把有效部分编纂成册,印制发行,供各地各部门工作中使用。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研究执行。 附:(1)继续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要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3)自行失效、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继续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1、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宗教事务处、区建委、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的意见 桂政发[1986]5号 2、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关于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坚决制止区外计划外卷烟冲击我区市场的紧急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6]13号 3、关于发放民族地区职工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桂政发[1986]50号 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预付财政补助款周转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6]56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新修订的《关于搞活工业经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桂政发[1986]59号 6、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使用财政周转金问题的通知 桂政发[1986]63号 7、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计委、区物资局《主要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6]66号 8、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全区黄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桂政发[1986]67号 9、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导区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程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1986]73号 10、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金生产与产品管理的布告》规定的处罚方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6]77号 1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肃处理城乡违法占地建章建房问题的通知 桂政发[1986]90号 12、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经委关于发放一年一次性质量奖金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6]91号 1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搞活金融的暂行规定 桂政发[1986]97号 1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加强性畜屠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桂政发[1986]99号 15、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经委等五单位关于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6]105号 16、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人民银行《关于扶贫信贷资金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6]106号 17、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建委、区文化厅等六个部门关于加强我区风景名胜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6]111号 18、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施行细则》的通知 桂政发[1986]112号 19、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展我区烤烟、卷烟生产若干政策的试行规定》的通知 桂政发[1986]113号 20、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标准计量局关于加强我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6]116号 2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6]126号 2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6]129号 2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我区小水(火)电的若干规定 桂政发[1986]132号 2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经委等八个部门关于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政发[1986]138号 25、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搞活工业经济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桂政发[1986]145号 26、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厅关于当前财政部门的若干规定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6]152号 27、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区文化厅、区财政厅《关于我区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1986]154号 28、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工商局关于加强广告宣传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1986]13号 29、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五”指挥部关于防制牲畜五号病工作奖惩试行规定》的通知 桂政办[1986]46号 30、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测绘局、区民政厅关于地图上我区行政区域界线画法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1986]63号 3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收城镇市政建设配套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1986]64号 32、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计委、区物资局《主要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1986]66号 3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劳动局、区人事局关于发给退职人员生活补贴费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1986]70号 3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派遣临时出国人员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桂政办[1986]116号 35、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区建委、邮电管理局关于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设置使用的管理试行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办[1986]149号 36、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财政关于税收问题若干规定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办[1986]150号 37、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政发[1987]1号 38、广西壮族自治区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桂政发[1987]6号 39、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物价局修订的《关于改革价格管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1987]19号 40、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7]23号 4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加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桂政发[1987]24号 4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桂政发[1987]26号 43、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卫生厅关于请求批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试行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7]32号 4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纺织厅关于加强我区棉纱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7]36号 45、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黄金生产的决定》的实施办法 桂政发[1987]39号 46、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补充规定 桂政发[1987]43号 47、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施行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船使用税施行细则》的通知 桂政发[1987]48号 48、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广西电网发行电力建设债券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7]50号 49、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体改委、区经委、区商业厅关于深化商业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7]51号 5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木材管理保护森林资源的紧急通知 桂政发[1987]52号 5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通知 桂政发[1987]62号 5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 桂政发[1987]65号 5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脂松香管理的通知 桂政发[1987]69号 5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农业银行关于搞活我区农村金融若干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7]75号 55、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桂政发[1987]78号 56、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经委、区计委《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桂政发[1987]84号 5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酒精、酒类生产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 桂政发[1987]87号 58、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桂政发[1987]88号 59、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桂政发[1987]89号 6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务收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桂政发[1987]90号 6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7]96号 6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地、市、县审批部分建设项目补办征、拨用地手续的通知 桂政发[1987]107号 6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水利劳动积累用工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桂政发[1987]108号 6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使用问题的规定 桂政发[1987]111号 65、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牲畜屠宰和生猪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政发[1987]113号 66、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林业厅关于试行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管理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发[1987]121号 67、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单位、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承包的暂行规定 桂政发[1987]122号 68、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酒精运输归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7]124号 69、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经委《关于加速开发我区余热、压差资源发电的请示》的通知 桂政发[1987]128号 70、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教育厅《关于贯彻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1987]129号 71、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建委关于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试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87]130号 7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物资局关于进一步搞好物资协作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力[1987]3号 7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当前搞活企业工资分配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1987]73号 7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经贸委《关于加强羽毛等畜产品市场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桂政办[1987]77号 75、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共用天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桂政办[1987]90号 76、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羽毛等畜产品市场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桂政办[1987]117号 77、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教育厅、区财政厅关于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1987]124号 78、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桂政发[1987]7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政办[1987]136号 79、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区内水电部直属水电站库区维护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1987]150号 附:需要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应予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自行失效的规章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