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奖奖励暂行规定制定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失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1.04.10 施行日期: 1991.04.10 题 注 : (1991年4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豫政发[1991]34号发布)(编者注:本规定已被2010年12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废止) 全文 第一条为激励企业依靠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多创名优产品,走质量效益型的路子,加快振兴河南经济的步伐,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奖励范围: (一)荣获国家级和省级(含部级,下同)的质量管理奖企业; (二)荣获国家级和省级的优质产品奖(包括工艺美术百花奖、优质工程奖,下同)的企业; (三)荣获国家级和省级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即QC小组); (四)荣获国家级和省级的先进质量工作者。 第三条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荣获上述荣誉称号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荣誉奖励、一次性物质奖励和提高工效挂钩系数奖励。市、地、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按照批准权限,对在创优创奖活动中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给予表彰、记功和升级的奖励。 第四条对荣获上述各级各类质量奖的奖励办法和标准(见附表)。 (一)省级质量奖荣誉证书、奖状、奖牌由省人民政府颁发; (二)企业提取的奖金摊入生产成本,不计入奖金总额; (三)省表彰奖励所需的费用由省财政厅安排; (四)获奖月份在职职工实际人数,由获奖企业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核准; (五)质量奖物质奖励应按在创优创奖活动中贡献大小进行分配,重点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六)本着工资增长不高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提高工效挂钩系数的奖励应以综合工效挂钩系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为原则; (七)国家优质产品由银质奖升为金质奖的,其一次性物质奖励和提高工效挂钩系数的奖励,按银质奖和金质奖的差额数进行奖励; (八)优质产品属于扩牌(即系列产品中,在某产品已获优质产品奖的基础上,扩展到其它产品,只发证书,不再发奖牌)的,企业按本条款规定的企业自提奖金金额提奖,省不再奖励,工效挂钩系数亦不再提高; (九)优质产品到期复查合格继续保持优质产品荣誉称号和国、部、省质量管理奖到期复查合格继续保持质量管理奖荣誉称号的企业,按本条规定的企业自提奖金额的二分之一提奖,省不再奖励,工效挂钩系数亦不再提高; (十)同年荣获同类国、部、省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按最高奖励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奖;系列产品同年获优质产品奖的,按奖牌数计奖。 第五条质量奖到期复评不合格而取消质量奖荣誉称号的,获奖时提高的工效挂钩系数即行取消。 第六条因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严重下降而中途取消质量奖荣誉称号的,收回荣誉证书、奖状或奖牌,停止执行提高工效挂钩系数的奖励。 第七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质量奖荣誉称号的,除收回证书、奖牌、奖状,并给予通报批评外,应令其退出获奖时骗取的奖金和提高工效挂钩系数所增加的工资,直至对直接责任者进行行政处分。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质量奖奖励标准 ┌─┬────┬──────┬──────┬───┬──┬───┬──┐ │序│获奖名称│荣誉奖励 │一次性物质奖│企业奖│省奖│提高工│备注│ │号│ │ │励 │金金额│励金│效挂钩│ │ │ │ │ │ │ │额 │系数 │ │ ├─┼────┼──────┼──────┼───┼──┼───┼──┤ │1 │国家质量│省政府对企业│企业职工晋升│30000 │ │ │其它│ │ │管理奖 │厂长通令嘉奖│一级工资 │元 │ │ │荣誉│ │ │ │,厂长优先评│ │ │ │ 0.03 │奖由│ │ │ │为优秀企业家│ │ │ │ │国家│ │ │ │、劳动模范,│ │ │ │ │颁发│ │ │ │企业优先评为│ │ │ │ │ │ │ │ │优秀管理企业│ │ │ │ │ │ │ │ │ │ │ │ │ │ │ ├─┼────┼──────┼──────┼───┼──┼───┼──┤ │2 │国家优质│ 同上 │按获奖月份在│ │ │ │其它│ │ │产品金质│ │职职工两个月│20000 │ │0.025 │荣誉│ │ │奖 │ │标准工资提取│元 │ │ │奖由│ │ │ │ │奖金 │ │ │ │国家│ │ │ │ │ │ │ │ │颁发│ ├─┼────┼──────┼──────┼───┼──┼───┼──┤ │3 │国家优质│ 同上 │按获奖月份在│10000 │ │ │其它│ │ │产品银质│ │职职工一个月│元 │ │ 0.015│荣誉│ │ │奖 │ │标准工资提取│ │ │ │奖由│ │ │ │ │奖金 │ │ │ │国家│ │ │ │ │ │ │ │ │颁发│ ├─┼────┼──────┼──────┼───┼──┼───┼──┤ │4 │国家优秀│对QC小组组长│ 2000元│ 500元│ │ │其它│ │ │QC小组 │授予省先进质│ │ │ │ │荣誉│ │ │ │量工作者称号│ │ │ │ │奖由│ │ │ │ │ │ │ │ │国家│ │ │ │ │ │ │ │ │颁发│ ├─┼────┼──────┼──────┼───┼──┼───┼──┤ │5 │国家先进│ │ 150元 │ 50元 │ │ │其它│ │ │质量工作│ │ │ │ │ │荣誉│ │ │者 │ │ │ │ │ │奖由│ │ │ │ │ │ │ │ │国家│ │ │ │ │ │ │ │ │颁发│ ├─┼────┼──────┼──────┼───┼──┼───┼──┤ │6 │省(部)│颁发荣誉证书│按获奖月份在│ │ │ │ │ │ │质量管理│和奖牌 │职职工平均每│ │ │ 0.008│ │ │ │奖 │ │人六十元提取│ │ │ │ │ │ │ │ │奖金 │ │ │ │ │ ├─┼────┼──────┼──────┼───┼──┼───┼──┤ │7 │省(部)│颁发荣誉奖状│按获奖月份在│ │ │ │ │ │ │质量产品│ │职职工平均每│ │ │ 0.008│ │ │ │奖 │ │人四十元提取│ │ │ │ │ │ │ │ │奖金 │ │ │ │ │ ├─┼────┼──────┼──────┼───┼──┼───┼──┤ │8 │省(部)│颁发荣誉证书│ 1000元│ │ │ │ │ │ │优秀QC │ │ │ │ │ │ │ │ │小组 │ │ │ │ │ │ │ ├─┼────┼──────┼──────┼───┼──┼───┼──┤ │9 │省先进质│ 同上 │ 100元 │ │ │ │ │ │ │量工作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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