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效力级别: 国务院部门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3.15施行日期: 1988.03.15题注: (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五日)全文现将国务院国发(1987 ...
关于转发《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国务院部门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3.15 施行日期: 1988.03.15 题 注 : (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五日) 全文 现将国务院国发(1987)103号《关于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卫生部(88)卫药字第5号《关于贯彻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进出口麻醉药品一律凭《麻醉药品进口准许证》和《麻醉药品出口准许证》验放。 二、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出口的麻醉药品,由海关按《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