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法 首页 地方法规 地方人大 天津 查看内容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市文联、市文化局拟订的《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

天津 发布于 2023-8-9 19:18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市文联、市文化局拟订的《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失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2.08.28施行 ...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市文联、市文化局拟订的《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失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2.08.28

施行日期: 1982.09.01

题     注 : (1982年8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津政发〔1982〕110号发布)(编者注:本暂行办法根据1992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精神失效)

全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文联、市文化局拟订的《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文化局一九八二年八月九日)

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的差施费开支和生活补助问题,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单位掌握标准不一致,给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带来一些困难。为了进一步推动从事创作的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与新时代的群众相结合,繁荣文艺创作,加强文艺队伍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对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的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1.在本市(包括塘沽、汉沽、大港、郊区、县)深入生活,伙食补助分别按下列标准执行:凡去市区、郊区深入生活,不能在单位食堂和回家就餐者,每餐可发给误餐费三角五分(早餐不补助);去市属各县者,每人每天补助七角,往返时间不足六小时者减半发给,不足四小时者不发。

2.去外省、市、自治区工厂、农村及其它单位深入生活,从离津之日起至回津之日止,每人每天一律补助七角,不发途中伙食补助费,往返车费和住宿费,均按现行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

3.去本市或外省、市、自治区工厂、矿山深入生活,凡参加高温、高空和有毒作业、野外作业者,可取得深入生活单位同工种工人的补贴证明,经派出单位领导批准,按国家劳动保护规定,发给与同工种工人同等的补助。

4.业余作者深入生活的差旅费开支和生活补助,与专业创作人员相同。具体开支办法如下:文化、新闻、出版部门的业余作者,一般应由作者所在单位开支,不属上述部门的业余作者,申批准深入生活的协会开支。

5.本办法自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起开始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阅读 376·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