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法 首页 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 查看内容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3-8-9 19:17| 发布者: j15023105c| 查看: 115| 评论: 0

摘要: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汕头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8.01.28施行日期: 2008.01.28题注: (2008年1月4日汕头 ...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 汕头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8.01.28

施行日期: 2008.01.28

题     注 : (2008年1月4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月28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2008年1月4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