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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

国务院条例 发布于 2023-8-9 19:18

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效力级别: 国务院部门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3.01施行日期: 2016.03.01题注: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 ...

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效力级别: 国务院部门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3.01

施行日期: 2016.03.01

题     注 :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国家统计局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和《关于印发〈统计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统培字〔1990〕11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统函〔2005〕142号)、《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统办函〔2005〕10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失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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