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兰州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11.30 施行日期: 2016.11.30 题 注 : (2016年11月14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11月30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6〕第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对《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2月28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1号)予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