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8.04.30 施行日期: 2008.04.30 题 注 : (2008年4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4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推进依法行政,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3件政府规章和22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23件政府规章目录 2.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2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23件政府规章目录 ┌──┬─────────────┬───────┬───────┬───────────────┐ │序号│ 规章名称 │ 公布日期 │ 文号 │ 说明 │ ├──┼─────────────┼───────┼───────┼───────────────┤ │ │关于修改批转市财政局制定的│ │津政发[1998]36│被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 │ 1 │《天津市行政性收费预算管理│1998年3月27日 │号 │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意见的通知》│ │ │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津政发[2003]114号)取代 │ ├──┼─────────────┼───────┼───────┼───────────────┤ │ │关于修改《天津市行政事业性│ │1998年市人民政│被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 │ 2 │收费票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 1998年1月4日 │府令第122号 │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 │ │ │ │ │ │[1998]104号)取代 │ ├──┼─────────────┼───────┼───────┼───────────────┤ │ │ │ │ │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 │ 3 │天津市行政规章制定办法 │1994年10月25日│1994年市人民政│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 │ │ │ │府令第31号 │性文件规定》(2002年市人民政府│ │ │ │ │ │令第58号)取代 │ ├──┼─────────────┼───────┼───────┼───────────────┤ │ │ │ │ │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 │ 4 │天津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1994年10月25日│1994年市人民政│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 │ │规草案办法 │ │府令第30号 │性文件规定》(2002年市人民政府│ │ │ │ │ │令第58号)取代 │ ├──┼─────────────┼───────┼───────┼───────────────┤ │ │关于修改《天津市机关、团体│ │津政发[1997] │被《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 │ 5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安│1997年12月31日│108号 │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取代 │ │ │全管理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 6 │天津市实施企业治安保卫责任│ 1996年2月8日 │1996年市人民政│被《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 │ │制规定 │ │府令第63号 │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取代 │ ├──┼─────────────┼───────┼───────┼───────────────┤ │ 7 │关于修改《天津市展览展销治│2004年6月30日 │2004年市人民政│被《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 │ │安保卫工作规定》的决定 │ │府令第46号 │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取代 │ ├──┼─────────────┼───────┼───────┼───────────────┤ │ │关于修改批转市公安局拟订的│ │津政发[1997]84│规定中所设置的行政许可事项已经│ │ 8 │《天津市存车业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12月8日 │号 │取消,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 │》的通知 │ │ │安管理处罚法》抵触 │ ├──┼─────────────┼───────┼───────┼───────────────┤ │ 9 │天津市禁止违法建设规定 │ 2000年2月3日 │2000年市人民政│被《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取代 │ │ │ │ │府令第19号 │ │ ├──┼─────────────┼───────┼───────┼───────────────┤ │ 10 │天津市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1993年7月3日 │1993年市人民政│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已采取集中办│ │ │工作效率的若干规定 │ │府令第2号 │理方式,工作时效已有新的规定 │ ├──┼─────────────┼───────┼───────┼───────────────┤ │ │关于修改批转市地质矿产局等│ │津政发[1997] │被《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 │ 11 │四部门拟订的《天津市地质资│1997年12月31日│111号 │令第349号)取代 │ │ │料汇交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 ├──┼─────────────┼───────┼───────┼───────────────┤ │ 12 │天津市有毒化学品污染环境防│1999年7月16日 │1999年市人民政│被《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 │ │治办法 │ │府令第13号 │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7号)取代│ ├──┼─────────────┼───────┼───────┼───────────────┤ │ 13 │关于修改《天津市危险废物污│2004年6月30日 │2004年市人民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 │染环境防治办法》的决定 │ │府令第57号 │环境防治法》取代 │ ├──┼─────────────┼───────┼───────┼───────────────┤ │ │天津市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2000年7月12日 │2000年市人民政│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 │ 14 │泡塑料餐具管理办法 │ │府令第26号 │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 │ │ │ │ │发[2007]72号)抵触 │ ├──┼─────────────┼───────┼───────┼───────────────┤ │ 15 │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2004年6月30日 │2004年市人民政│被《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取│ │ │ │ │府令第63号 │代 │ ├──┼─────────────┼───────┼───────┼───────────────┤ │ │关于修改批转市交委拟订的《│ │津政发[1998]11│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16 │天津市公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1998年1月4日 │号 │》(国务院令第406号)替代 │ │ │》(试行)的通知 │ │ │ │ ├──┼─────────────┼───────┼───────┼───────────────┤ │ │关于修改批转民航天津市管理│ │ │天津航空港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 │ 17 │局、市口岸委、公安局拟订的│ 1998年1月4日 │津政发[1998]10│航空港控制区证件使用应由企业内│ │ │《天津航空港控制区证件使用│ │号 │部制度规定 │ │ │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8 │天津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 1990年6月6日 │1990年市人民政│被《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取代 │ │ │例》办法 │ │府令第21号 │ │ ├──┼─────────────┼───────┼───────┼───────────────┤ │ 19 │天津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1996年6月28日 │1996年市人民政│被《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 │ │ │ │府令第66号 │387号)取代 │ ├──┼─────────────┼───────┼───────┼───────────────┤ │ 20 │天津市除四害管理办法 │ 1998年7月3日 │1998年市人民政│与《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抵│ │ │ │ │府令第2号 │触 │ ├──┼─────────────┼───────┼───────┼───────────────┤ │ │天津市对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管│ │1998年市人民政│目前我市对内资、外资企业行政事│ │ 21 │理规定 │ 1998年7月8日 │府令第1号 │业收费政策相同,该规定已不适应│ │ │ │ │ │当前工作需要 │ ├──┼─────────────┼───────┼───────┼───────────────┤ │ 22 │天津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 1995年7月7日 │1995年市人民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取代│ │ │利行为的暂行规定 │ │府令第43号 │ │ ├──┼─────────────┼───────┼───────┼───────────────┤ │ │关于修改批转市畜牧局拟订的│ │津政发[1998]9 │ │ │ 23 │《天津市种畜(禽)管理暂行│ 1998年1月4日 │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取代│ │ │办法》的通知 │ │ │ │ └──┴─────────────┴───────┴───────┴───────────────┘
附件2: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2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公布时间 │ 文号 │ 说明 │ ├──┼─────────────┼───────┼───────┼─────────────┤ │ │批转市劳动局拟定的天津市劳│ │津政发[1997]75│被《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 │ 1 │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7年11月20日│号 │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 │ │ │ │ │ │)取代 │ ├──┼─────────────┼───────┼───────┼─────────────┤ │ │ │ │ │被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 │ │关于颁布《天津市实施〈中华│ │ │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 │ │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津政发[1987]1 │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 │ 2 │的细则和《天津市实施〈中华│ 1987年1月2日 │号 │(津政发[1999]43号)和《天│ │ │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 │ │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 │ │例〉的细则》的通知 │ │ │船税暂行条例〉办法》(2007│ │ │ │ │ │年市人民政府令118号)取代 │ ├──┼─────────────┼───────┼───────┼─────────────┤ │ 3 │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1987年5月21日 │津政发[1987]69│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 │作的通知 │ │号 │管理法》取代 │ ├──┼─────────────┼───────┼───────┼─────────────┤ │ │批转市税务局《关于恢复对自│ │津政发[1991]1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 │ 4 │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非机动车│1991年3月13日 │号 │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2号 │ │ │船征税的请示》 │ │ │)取代 │ ├──┼─────────────┼───────┼───────┼─────────────┤ │ │ │ │ │被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市│ │ │转发市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 │ │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市粮食局│ │ 5 │关于完善我市粮食风险基金管│1998年12月18日│津政办发[1998]│等四部门拟定的天津市粮食风│ │ │理办法的通知 │ │77号 │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 │ │ │ │知》(津政发[2004]42号)取│ │ │ │ │ │代 │ ├──┼─────────────┼───────┼───────┼─────────────┤ │ 6 │关于编制天津市2001年市级预│2000年10月19日│津政发[2000]73│阶段性工作已结束 │ │ │算和区县级预算的通知 │ │号 │ │ ├──┼─────────────┼───────┼───────┼─────────────┤ │ │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拟定的│ │津政办发[2003]│ │ │ 7 │天津市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2003年6月16日 │35号 │适用期已过 │ │ │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印发《关于在市区征收城市集│ │津政发[1982]95│ │ │ 8 │体服务事业费的试行办法》的│1982年5月15日 │号 │适用期已过 │ │ │通知 │ │ │ │ ├──┼─────────────┼───────┼───────┼─────────────┤ │ │批转市财政局、房管局《关于│ │ │ │ │ 9 │调整工商企业等用房租金的办│1983年12月29日│津政发[1983] │适用期已过 │ │ │法》和《天津市公用公房租金│ │191号 │ │ │ │制实施办法》 │ │ │ │ ├──┼─────────────┼───────┼───────┼─────────────┤ │ │批转市税务局《关于有证个体│ │ │ │ │ 10 │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1993年12月30日│津政发[1993]75│适用期已过 │ │ │的规定》和《关于无证经营税│ │号 │ │ │ │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 │ │ │ ├──┼─────────────┼───────┼───────┼─────────────┤ │ 11 │关于实行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1994年6月17日 │津政发[1994]32│适用期已过 │ │ │体制的决定 │ │号 │ │ ├──┼─────────────┼───────┼───────┼─────────────┤ │ 12 │批转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1994年7月1日 │津政发[1994]35│适用期已过 │ │ │征收城市服务补偿费的规定》│ │号 │ │ ├──┼─────────────┼───────┼───────┼─────────────┤ │ 13 │批转市财政局拟订的《天津市│1994年7月15日 │津政发[1994]37│适用期已过 │ │ │征收农业特产税实施办法》 │ │号 │ │ ├──┼─────────────┼───────┼───────┼─────────────┤ │ │批转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 │津政发[1995]55│ │ │ 14 │于我市农村地区学校布局调整│1995年9月21日 │号 │适用期已过 │ │ │实施意见》 │ │ │ │ ├──┼─────────────┼───────┼───────┼─────────────┤ │ │转发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 │ │ │ │ 15 │局关于加强个体和私营经济税│1997年8月13日 │津政办发[1997]│适用期已过 │ │ │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实施│ │33号 │ │ │ │意见的通知 │ │ │ │ ├──┼─────────────┼───────┼───────┼─────────────┤ │ │批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 │津政发[1998]34│ │ │ 16 │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意见的│1998年3月27日 │号 │适用期已过 │ │ │通知 │ │ │ │ ├──┼─────────────┼───────┼───────┼─────────────┤ │ │批转市财政局关于严格依法治│ │津政发[1998]42│ │ │ 17 │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意见的通│1998年5月29日 │号 │适用期已过 │ │ │知 │ │ │ │ ├──┼─────────────┼───────┼───────┼─────────────┤ │ │批转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 │ │ │ │ 18 │地税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1999年7月30日 │津政发[1999]45│适用期已过 │ │ │工作中规范纳税人纳税地点意│ │号 │ │ │ │见的通知 │ │ │ │ ├──┼─────────────┼───────┼───────┼─────────────┤ │ │转发市财政局、司法局、法制│ │津政办发[2000]│ │ │ 19 │办关于深入宣传贯彻会计法意│2000年2月14日 │6号 │适用期已过 │ │ │见的通知 │ │ │ │ ├──┼─────────────┼───────┼───────┼─────────────┤ │ │批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 │津政发[2000]44│ │ │ 20 │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意见的通│2000年6月26日 │号 │适用期已过 │ │ │知 │ │ │ │ ├──┼─────────────┼───────┼───────┼─────────────┤ │ 21 │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法│2001年4月27日 │津政办发[2001]│适用期已过 │ │ │执行情况检查安排意见的通知│ │24号 │ │ ├──┼─────────────┼───────┼───────┼─────────────┤ │ │批转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 │ │ │ │ 22 │监察局、市外商投资办公室关│ │津政发[2001]46│ │ │ │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外商投资企│2001年6月21日 │号 │适用期已过 │ │ │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意见的│ │ │ │ │ │通知 │ │ │ │ ├──┼─────────────┼───────┼───────┼─────────────┤ │ │印发《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关│ │津政办发[2001]│ │ │ 23 │于继续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征│ 2001年7月3日 │44号 │适用期已过 │ │ │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 ├──┼─────────────┼───────┼───────┼─────────────┤ │ │批转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 │ │ │ │ 24 │局关于规范和完善分税制财政│2001年9月14日 │津政发[2001]72│适用期已过 │ │ │体制严格税收征管工作意见的│ │号 │ │ │ │通知 │ │ │ │ ├──┼─────────────┼───────┼───────┼─────────────┤ │ 25 │关于免征天津中央直属棉花储│2001年9月30日 │津政办发[2001]│ │ │ │备库建设相关税费的通知 │ │65号 │适用期已过 │ ├──┼─────────────┼───────┼───────┼─────────────┤ │ 26 │关于编制我市市级预算和区县│2001年11月22日│津政发[2001]85│适用期已过 │ │ │级预算的通知 │ │号 │ │ ├──┼─────────────┼───────┼───────┼─────────────┤ │ │ │ │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 │ │转发市控办《关于征收小汽车│ │ │计委、审计署、监察部、国务│ │ 27 │、摩托车专项控制商品附加费│1992年12月30日│津政办发[1992]│院纠风办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 │ │的请示》 │ │67号 │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 │ │ │ │ │项目的通知》(财综字[1999]│ │ │ │ │ │180号)将附加费取消 │ ├──┼─────────────┼───────┼───────┼─────────────┤ │ │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对外资企业│ │津政发[1998]7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 28 │扩大投资实行优惠政策意见的│1998年8月28日 │号 │税法》抵触 │ │ │通知 │ │ │ │ ├──┼─────────────┼───────┼───────┼─────────────┤ │ │转发市档案局、技术监督局关│ │津政办发[2000]│ │ │ 29 │于贯彻实施文书档案目录数据│2000年2月21日 │11号 │适用期已过 │ │ │库结构与著录格式意见的通知│ │ │ │ ├──┼─────────────┼───────┼───────┼─────────────┤ │ │批转市计委等六部门拟订的《│ │ │ │ │ 30 │关于生产性基建和技改工程项│1985年8月21日 │津政发[1985] │被《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目要严格执行劳动保护“三同│ │142号 │》取代 │ │ │时”的意见》 │ │ │ │ ├──┼─────────────┼───────┼───────┼─────────────┤ │ │批转市计委《关于对间接利用│ │ │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 │ 31 │外资实行统一计划管理的意见│1990年1月20日 │津政发[1990]12│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 │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 │ │ &n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