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卫生行政部门临时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本溪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1.07.22 施行日期: 2011.07.22 题 注 : (2011年7月22日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公布) 全文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废止《关于卫生行政部门临时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市政府令第144号),自即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全市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