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决定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6.29 施行日期: 2004.07.01 题 注 : (2004年6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6月2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全文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4项行政许可收费,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4项) ┌──┬─────────────────────────┬──────┐ │序号│ 取消的收费项目 │ 主管部门 │ ├──┼─────────────────────────┼──────┤ │ 1 │养犬管理费 │ │ ├──┼─────────────────────────┤ │ │ 2 │犬类经营许可证费 │ │ ├──┼─────────────────────────┤ │ │ 3 │临时逗留注册费 │ │ ├──┼─────────────────────────┤ │ │ 4 │旧货业上岗人员培训费 │ 市公安局 │ ├──┼─────────────────────────┤ │ │ 5 │氯气操作人员培训费 │ │ ├──┼─────────────────────────┤ │ │ 6 │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培训费 │ │ ├──┼─────────────────────────┤ │ │ 7 │机动车教练员证收费 │ │ ├──┼─────────────────────────┼──────┤ │ 8 │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费 │ 天津海事局 │ ├──┼─────────────────────────┼──────┤ │ │报名考务费 │ 市质监局 │ │ 9 ├─────────────────────────┼──────┤ │ │报名考务费 │ 市统计局 │ ├──┼─────────────────────────┼──────┤ │ 10 │历史违章建筑、历史性违章用地收费 │ 市规划和 │ ├──┼─────────────────────────┤ 国土资源局 │ │ 11 │地热资源管理费 │ │ ├──┼─────────────────────────┼──────┤ │ 12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准运证、驾驶员资格证费 │ │ ├──┼─────────────────────────┤ 市建委 │ │ 13 │驾驶员资格证费 │ │ ├──┼─────────────────────────┼──────┤ │ 14 │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收费 │ 市安全 │ │ │ │ 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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