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本市禁止养犬区范围和改变养犬管理主管机关的报告》的决议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 ...
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本市禁止养犬区范围和改变养犬管理主管机关的报告》的决议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6.01.24 施行日期: 1986.01.24 题 注 : (1986年1月24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全文 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本市禁止养犬区范围和改变养犬管理主管机关的报告》。本市禁止养犬区范围和养犬管理主管机关,依照国务院同意的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