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对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3.25施行日期: 2004.03.25题注: (20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对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3.25 施行日期: 2004.03.25 题 注 : (2004年3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3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关于对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规定》(1995年2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5年2月20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