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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

2023-8-10 23:31| 发布者: 西域·骆驼| 查看: 213| 评论: 0

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决定制定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1.11.21施行日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决定

制定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1.11.21

施行日期: 2011.11.21

题     注 : (2011年1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1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家有关做好涉及房屋拆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组织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2月21日发布、2004年12月29日修改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政府令第127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