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制定机关: 拉萨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8.06.23 施行日期: 2008.06.23 题 注 : (2008年4月19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6月23日拉萨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公布) 全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要求,经对我市1992年至2007年2月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40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拉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拉萨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试行)》、《拉萨市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办法》。 附:拉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