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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

2023-8-3 21:10| 发布者: webgotoo| 查看: 135| 评论: 0

摘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淮南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3.30施行日期: 2004.03.30题注: (2004年3月29日淮南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

制定机关: 淮南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3.30

施行日期: 2004.03.30

题     注 : (2004年3月29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3月3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规范立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决定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和《淮南市燃气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