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法 首页 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 查看内容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2023-8-11 21:01| 发布者: wuyou008| 查看: 497| 评论: 0

摘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制定机关: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5.13施行日期: 2002.05.13题注: (2002年4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制定机关: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5.13

施行日期: 2002.05.13

题     注 : (2002年4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2年5月13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7号公布)

全文

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第一批自治区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共8项,现予公布:

一、集资合作建房审批;

二、建设工程用材料(除钢材、水泥外)准用审批;

三、建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批;

四、公有住房再上市审批;

五、虫草外出准运证许可审批;

六、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外公司的设立审批;

七、废旧有色金属出境《准运证》许可审批;

八、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执行的自治区所属大学专业设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