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脏、乱、差”治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失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3.03.14施行日期: 1983.03.14题注: (1983年3月14日北京市 ...
关于在全市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脏、乱、差”治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失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3.03.14 施行日期: 1983.03.14 题 注 : (1983年3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编者注:本规定被1985年12月17日发布、1986年3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废止) 全文 1982年全市在重点治理20条大街和10个地区的过程中,实行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即把卫生、绿化、秩序三项任务,明确划分责任地区、责任地段,落实到单位和居民住户,负责搞好。实践证明这是依靠群众、组织群众管理城市的一项好经验,是管好城市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全市普遍推行这一责任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特拟订如下规定: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是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所有机关、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居民住户都应积极搞好“门前三包”。完成“门前三包”任务是全市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承担。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 “门前三包”是指沿街两侧的单位和居民住户要负责搞好各自门前(从门口、墙基至马路道牙)的卫生、绿化和秩序。 包卫生:即平日要负责清扫垃圾及清除痰迹等秽物,雪天要清扫铲除积雪。 包绿化:即要按城市绿化的规划要求负责栽植和保护花、草、树木;保护有关设施不受损毁;清扫草坪绿地。有条件的单位,还应负责搞好拔除杂草、浇水、打药等工作。 包秩序:即单位和住户不在自己门前乱堆乱放物品,不乱出摊,不乱停放车辆,不出现有碍市容观瞻和交通的现象。对他人在自己门前造成上述状况,对在自己门前打架闹事等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除对有关人员尽力劝阻外,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三、关于草坪绿地的卫生保洁 沿街两侧草坪绿地的保洁任务,原则上应纳入“门前三包”范围。由于草坪绿地面积大小不同,有些马路中间的分车带上还有草坪绿地,因此在划分“门前三包”责任地段时,不能一律按自然状况划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大体可分为二类。 1、凡是门前便道面积不过宽,草坪绿地又较小的,在谁门前的草坪绿地就纳入谁的“三包”范围。 2、凡是未能纳入“门前三包”范围的沿街草坪绿地,由区政府组织附近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在周末卫生日时进行义务清扫。区政府要根据各单位的人员情况划分相应的义务清扫地段,及时做好组织工作,并立牌标明责任地段的范围及责任者。天安门前、立交桥旁等处的草坪绿地,由园林系统派专人保洁。 四、各单位用于清扫、养护草坪绿地的工日,可相应地折顶其全民义务植树的任务。 五、沿街各单位及住户由于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全天保洁的,除应尽力参加清扫外,可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出一定的保洁费,由街道办事处找保洁员代为完成清扫任务。 六、本规定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贯彻实施。沿街单位的上级领导机关应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将所属单位执行情况列为“五讲四美三热爱”检查评比内容之一,好的予以表扬,差的予以批评处理。 街道办事处及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员,要经常检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执行状况,对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处理;对完成任务差的要督促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可由区政府主管市容卫生部门向其发出通知。通知一式三份,一份送被批评的单位,一份送其直属上级,一份存档。其上级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