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珠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7.08 施行日期: 2004.07.08 题 注 : (2004年7月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7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珠府令第39号),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