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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分等定级标准

国务院条例 发布于 2023-8-12 17:54

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分等定级标准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效力级别: 国务院部门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04.16施行日期: 1997.04.16题注: (1997年4月16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 ...

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分等定级标准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效力级别: 国务院部门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04.16

施行日期: 1997.04.16

题     注 : (1997年4月16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

全文

一、特级宾馆招待所

特级宾馆招待所应具有接待专业会议和中型以上会议的能力,设施设备配套良好,符合要求。服务水平一流,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化,具有较完备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建筑物

房屋结构及保温、隔热、隔音性能良好,内外装修美观大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500平方米,布局合理,名称牌匾庄重醒目,交通方便。

2、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装饰高雅,配有沙发或舒适坐椅、时钟和公用电话。

(2)设迎宾员和值班经理。

(3)提供小件行李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

(4)在醒目的位置设服务指南、价目表、市区交通图、飞机航班及列车时刻表等宣传品。

3、总服务台

有与宾馆招待所规模相适应的总服务台,设在前厅的适当位置,与前厅格调一致,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询、预定、结帐等服务项目。提供24小时服务。

4、客房

(1)数量及要求:有50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并均设卫生间。标准间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不包括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套间数量不少于客房总数的5%。

(2)装修及家具:天花板、墙面、地面用中高档材料装修,布置舒适,光线充足,格调雅致。有质量较好的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衣橱、写字台、台灯、床头灯、床头多功能控制柜、窗帘等配套家具、用具。

(3)卫生间设备:有质量较好的抽水恭桶、带台面的面盆、梳妆镜、带淋浴喷头的浴缸或淋浴器、浴帘,配备有统一宾馆招待所标志的面巾、浴巾、小方巾和洗漱用品、卫生用品,地面有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系统,24小时供冷、热水。

(4)电器及通讯设备:有空调、彩色电视机、闭路电视系统及可通过总机挂通国际国内长途的电话。

(5)宣传用品、备有信封、信纸、笔、馆所简介、价目表、住宿须知、服务指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至少备有一种报纸。

(6)服务及要求:提供叫醒、送餐、洗衣等服务,24小时提供开水(饮用水)并免费提供茶叶。重要客人做到跟踪服务,作好记录。

5、餐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大、小餐厅和民族餐厅,总营业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其中大餐厅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总体布局合理、装饰协调,光线适宜。有空调,通风良好,就餐环境舒适。小餐厅有宾客休息处,有字画或工艺品等陈设。

(2)家具、餐具、酒具、用具配套完好。

(3)使用布料桌布、口布。

(4)提供早、中、晚餐和夜宵,并根据宾客需求可提供宴会服务及自助餐、分餐服务。

6、厨房设备

(1)红案、白案、开生间分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冷荤间,有足够的冷藏设备,有相应的洗刷和消毒设备。

(2)卫生整洁,墙面满贴瓷砖,地面铺设防滑材料。

(3)温度适宜,有完备的排风设施。

(4)全部使用不锈钢或铝合金工作台、橱柜及优质的厨具、用具。

(5)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施。

7、会议室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配套会议室,室内的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照明设备等装修装饰良好适用。室内配有空调、高档沙发、茶几或会议桌椅,茶具用具齐备,大会议室有相应的音响设备。

(2)会议室所在楼层适当的位置设公用电话,并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

(3)会议期间设有专职服务员提供服务。

8、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停车场。

(2)高层楼房有与客房数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室内公共区域有降温和采暖设备。

(4)室内公共区域设应急照明设施。

(5)楼层适当位置设服务台及公用电话。

(6)搞好庭院绿化。

(7)公共区域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

9、综合服务设施

(1)有多功能厅、健身娱乐场所、理发室、商品部及复印、打字、传真等设备。

(2)提供代售邮票、代订机票、车票等服务。

(3)提供方便客人的投诉措施。

(4)必要时提供就医服务。

10、技术力量

(1)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2)上岗职工须经岗前培训。

(3)服务人员与床位数比例适当。

(4)客房:有高级客房服务员,初级和中级以上客房服务员应不少于客房服务人员的30%。

(5)厨房:有高级烹调师、面点师顶岗操作,初级和中级以上烹调师、面点师不少于厨房制作人员的40%。

(6)餐厅:有高级餐厅服务员,初级和中级以上餐厅服务员应不少于餐厅服务人员的25%。

(7)营养卫生:有兼职或专职的菜点营养分析人员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11、服务质量

(1)服务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服务规范(试行)》。

(2)设备设施完好率保持100%。

二、一级宾馆招待所

一级宾馆招待所应具有接待中型以上会议的能力,设施设备配套良好,符合要求。服务水平高,有较雄厚的技术力量。管理规范化,具有较全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建筑物

房屋结构及保温、隔热、隔音性能良好,内外装修适用大方,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布局基本合理,地理位置适宜,名称牌匾庄重醒目。

2、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装饰协调,配有沙发或坐椅、时钟和公用电话。

(2)设迎宾员和值班经理。

(3)提供小件行李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

(4)在醒目的位置设服务指南、价目表、市区交通图、飞机航班及列车时刻表等宣传品。

3、总服务台

有与宾馆招待所规模相适应的总服务台,设在前厅的适当位置,与前厅格调一致,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询、预定、结帐等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为12小时以上。

4、客房

(1)数量及要求:有50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设卫生间的客房不少于40间,且不低于客房总数的60%。标准间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不包括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2)装修及家具:天花板、墙面、地面用中高档材料装修,布置舒适,光线充足,格调雅致。有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衣橱、写字台、台灯、床头灯、床头多功能控制柜、窗帘等配套家具、用具。

(3)卫生间设备:有抽水恭桶、带台面的面盆、梳妆镜、带淋浴喷头的浴缸或淋浴器、浴帘,配备有统一宾馆招待所标志的面巾、浴巾、小方巾和洗漱用品、卫生用品,地面有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系统,12小时供热水。没有卫生间的客房应在其楼层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有专供宾客使用的男女分设公共浴室,并提供相应的卫生洁具。

(4)电器及通讯设备:有空调、彩色电视机及可通过总机挂通国际国内长途的电话。

(5)宣传用品:备有信封、信纸、笔、馆所简介、价目表、住宿须知、服务指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至少备有一种报纸。

(6)服务及要求:提供叫醒、送餐等服务,24小时提供开水(饮用水)并免费提供茶叶。重要客人做到跟踪服务,作好记录。

5、餐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大、小餐厅,总营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布局合理、装饰协调,光线适宜。有空调,通风良好,就餐环境舒适。小餐厅有宾客休息处,有字画或工艺品等陈设。

(2)家具、餐具、酒具、用具配套完好。

(3)使用布料桌布、口布。

(4)提供早、中、晚餐和夜宵,并根据宾客需求可提供宴会服务及自助餐、分餐服务。

6、厨房设备

(1)红案、白案、开生间分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冷荤间,有足够的冷藏设备,有相应的洗刷和消毒设施。

(2)卫生整洁,墙面满贴瓷砖,地面铺设防滑材料。

(3)温度适宜,有较完备的排风设施。

(4)使用不锈钢或铝合金工作台、橱柜及优质的厨具、用具。

(5)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施。

7、会议室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配套会议室,室内的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照明设备等装修装饰良好适用。室内配有空调、沙发、茶几或会议桌椅,茶具、用具齐备,大会议室应有相应的音响设备。

(2)会议室所在楼层适当的位置设公用电话,并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

(3)会议期间设有专职服务员提供服务。

8、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1)有停车场或回车线。

(2)高层楼房有与客房数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室内公共区域有降温和采暖设备。

(4)室内公共区域设应急照明设施。

(5)楼层适当位置设服务台及公用电话。

(6)搞好庭院绿化。

(7)公共区域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

9、综合服务设施

(1)有多功能厅、理发室、商品部及复印、打字、传真等设备。

(2)提供代售邮票、代订机票、车票等服务。

(3)提供方便客人的投诉措施。

10、技术力量

(1)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2)上岗职工须经岗前培训。

(3)服务人员与床位数比例适当。

(4)客房:有高级客房服务员,初级和中级以上客房服务员应不少于客房服务人员的15%。

(5)厨房:有高级烹调师、面点师顶岗操作,初级和中级以上烹调师、面点师应不少于厨房制作人员的30%。

(6)餐厅:有高级餐厅服务员,初级和中级以上餐厅服务员应不少于餐厅服务人员的20%。

11、服务质量

(1)服务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服务规范(试行)》。

(2)设备设施完好率保持100%。

三、二级宾馆招待所

二级宾馆招待所应具有接待一般会议的能力,设施设备条件较好,符合要求。服务质量较高,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实行规范化管理,具有较完备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建筑物

房屋结构及保温、隔热、隔音性能较好,内外装修得当,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布局基本合理,名称牌匾醒目。

2、前厅

(1)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装饰协调,配有坐椅、时钟和公用电话。

(2)提供小件行李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

(3)在醒目的位置设服务指南、价目表、市区交通图、飞机航班及列车时刻表等宣传品。

3、总服务台

设在前厅的适当位置,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询、预定、结帐等服务项目。

4、客房

(1)数量及要求:有40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设卫生间的客房不少于客房总数的30%,标准间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不包括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

(2)装修及家具:天花板、墙面、地面用中档材料装修,布置舒适,光线充足。有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衣橱、写字台、台灯、床头柜、床头灯、窗帘等配套家具、用具。

(3)卫生间设备:有抽水恭桶、面盆、梳妆镜、带淋浴喷头的浴缸或淋浴器、浴帘,配备洗漱用品和卫生用品,地面有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系统,每日早晚定时供热水。没有卫生间的客房应在其楼层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有专

供宾客使用的男女分设公共浴室,并提供相应的卫生洁具。

(4)电器、通讯等设备:有电视机(标准间为彩色电视机)和可通过总机挂通

国际国内长途的电话,有降温和采暖设备。

(5)宣传用品、备有馆所简介、价目表、住宿须知、服务指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标准间备有信纸、信封、笔),至少备有一种报纸。

(6)服务及要求:提供叫醒等服务,24小时提供开水(饮用水)。标准间免费提供茶叶。

5、餐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餐厅,总营业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装饰协调。有降温、采暖、通风设备,有较好的就餐条件。

(2)家具、餐具、酒具、用具配套。

(3)使用布料桌布、口布。

6、厨房设备

(1)红案、白案、开生间分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冷荤间,有足够的冷藏设备,有相应的洗刷和消毒设施。

(2)卫生整洁,墙面瓷砖高度不低于2米,地面铺设防滑材料。

(3)温度适宜,有较完备的排风设施。

(4)使用不锈钢或铝合金工作台、橱柜及良好的厨具、用具。

(5)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气味设施。

7、会议室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会议室,家具、用具齐备。

(2)会议室所在楼层适当的位置设公用电话,并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

8、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1)有停车场或回车线。

(2)高层楼房有与客房数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室内公共区域有降温和采暖设备。

(4)室内公共区域设应急照明设施。

(5)楼层适当位置设服务台及公用电话。

(6)搞好庭院绿化。

(7)公共区域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

9、综合服务设施

(1)设小卖部。

(2)提供方便客人的投诉措施。

10、技术力量

(1)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2)上岗职工须经岗前培训。

(3)服务人员与床位数比例适当。

(4)客房:有中级客房服务员,初级和中级以上客房服务员应不少于客房服务人员的10%。

(5)厨房:有中级烹调师、面点师顶岗操作,初级和中级以上烹调师、面点师应不少于厨房制作人员的20%。

(6)餐厅:有中级餐厅服务员,初级和中级以上餐厅服务员应不少于餐厅服务人员的10%。

11、服务质量

(1)服务人员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服务规范(试行)》。

(2)设备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四、三级宾馆招待所

三级宾馆招待所的接待服务设施设备应齐全、符合要求,服务质量较好。实行规范化管理,有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建筑物

房屋结构及质量较好,内外装修得当,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布局基本合理,名称牌匾醒目。

2、前厅

(1)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装饰协调,配有坐椅、时钟和公用电话。

(2)提供小件行李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

(3)在醒目的位置设服务指南、价目表、市区交通图、飞机航班及列车时刻表等宣传品。

3、总服务台

设在前厅的适当位置,承担接待、问询、预定、结帐等服务项目。

4、客房

(1)数量及要求:有40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客房多档次,标准间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不包括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普通间每床占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2)装修及家具:天花板、墙面、地面用中档材料装修,布置舒适,光线充足。有软垫床、沙发或软椅、茶几、衣橱、写字台、台灯、床头柜、窗帘等配套家具、

用具。普通间内应有硬床、软椅、衣架、写字台、台灯、床头柜、窗帘等家具、用具。

(3)卫生间设备:有抽水恭桶、面盆、带淋浴喷头的浴缸或淋浴器、浴帘、配备洗漱用品和卫生用品,地面有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系统,每日早晚定时供热水。没有卫生间的客房应在其楼层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有专供宾客使用的男女分设公共浴室,并提供相应的卫生洁具。

(4)电器、通讯等设备:有电视机(标准间为彩色电视机)和可通过总机挂通国际国内长途的电话,有降温和采暖设备。

(5)宣传用品:备有馆所简介、价目表、住宿须知、服务指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标准间备有信纸、信封、笔)。

(6)服务及要求:提供叫醒等服务,24小时提供开水(饮用水)。

5、食堂

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食堂,卫生洁净,有降温、采暖设备,有较好的就餐条件。

6、厨房设备

(1)红案、白案、开生间分开,有相应的洗刷和消毒设施。

(2)卫生整洁,墙面瓷砖高度不低于2米,地面铺设防滑材料。

7、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1)有停车场或回车线。

(2)高层楼房有与客房数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室内公共区域有降温和采暖设备。

(4)室内公共区域设应急照明设施。

(5)楼层适当位置设服务台及公用电话。

(6)搞好庭院绿化。

(7)公共区域分设供男、女宾使用的卫生间。

8、综合服务设施

(1)设小卖部。

(2)提供方便客人的投诉措施。

9、技术力量

(1)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2)上岗职工须经岗前培训。

(3)服务人员与床位数比例适当。

(4)客房:初级或中级以上客房服务员应不少于客房服务人员的10%。

(5)厨房:初级或中级以上烹调师、面点师应不少于厨房制作人员的10%。

10、服务质量

(1)服务人员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服务规范(试行)》。

(2)设备设施完好率保持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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