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气象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制定机关: 人事部/中国气象局效力级别: 国务院部门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6.03.27施行日期: 1996.03.27题注: (1996年3月27日人事 ...
关于印发《气象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制定机关: 人事部/中国气象局 效力级别: 国务院部门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6.03.27 施行日期: 1996.03.27 题 注 : (1996年3月27日人事部、中国气象局文件人发[1996]33号发布) 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气象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气象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时遵照试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评审办法按《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气象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附件:气象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气象工程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气象科技进步与发展,结合气象科学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条件是从事气象工程工作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依据。 三、凡按照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四、气象工程的中、高级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五、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气象工程分为天气气候、大气探测、大气物理化学、应用气象四个专业。 (一)天气气候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天气分析预报、气候诊断预测,以及相关的业务和开发、应用研究等技术人员。 (二)大气探测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地面观测、高空观测、遥感探测,以及相关的业务和开发、应用研究等技术人员。 (三)大气物理化学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大气环境、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相关的业务和开发、应用研究等技术人员。 (四)应用气象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气象、牧业气象、林业气象、航空气象、水文气象、海洋气象、应用气候、气象科技服务与情报,以及相关的业务和开发、应用研究等技术人员。 六、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4年,下同)。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经国家人事部(1989年以前经国家科委)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 (5)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的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七、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一)外语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个外文字符的能力,其中航空气象预报人员还应具备用外语讲解天气的能力。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个外文字符的能力,其中航空气象预报人员还应具备熟练地用外语讲解天气的能力。 3、长期坚持在县(市)及其以下基层气象站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地(市)级气象局工作的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2000个外文字符的能力;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个外文字符的能力。 (二)计算机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能运用计算机技术完成业务技术信息的收集、处理,并能提供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在工作中使用。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有关信息资料,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业务和生产技术工作。 分则 八、天气气候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气象学、天气学、气候学、动力气象学等; (2)能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本专业实际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了解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能解决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问题。本专业的相关专业:大气探测、大气物理化学、应用气象等; (4)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熟悉本地区自然环境和天气气候特征,熟悉所在单位预报(测)方法、预报(测)工具、技术和业务规章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预报(测)指导产品; ②了解天气或气候的分析、预报(测)、服务等工作的全过程,能独立承担本专业业务技术或科研工作; ③搜集、整理和分析过所从事业务、科研工作的国内外技术资料,并写出报告; ④解决过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担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值班任务,从事短期预报值班的,累计值班次数在400个班次以上,从事中期预报值班的,累计值班次数在520个班次以上,从事气候诊断预测的,制作完成24个以上月、季、年诊断预测;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②承担天气预报或气候诊断预测的资料和图表分析工作,累计工作时间在720个班次以上,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③在数值天气预报业务运行岗位上工作,累计工作时间在720个班次以上,或曾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运行监控系统的开发和建立工作,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④在天气预报、气候诊断预测岗位上承担预报、诊断预测新技术的开发或引进工作,其成果有一项应用于实际业务。 ⑤参加地(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工作,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⑥从事天气预报、数值天气预报、气候诊断预测等业务、科研、服务及相关工作,对其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提出2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报告,其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用。 ⑦作为骨干参加过地(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解决过其中较复杂的问题。 ⑧承担气象科技服务任务,解决过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曾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4个以上气象科技服务项目。 3、业绩与成果 (1)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申报中级技术资格时的前2年内,在地(市)及其以下气象台站工作的,其天气预报水平达到所在的地(市)范围内气象台站工程师平均预报水平;在省(区、市)气象局以上业务单位工作的,其天气预报或气候诊断预测水平达到所在单位工程师平均水平。 ②天气预报、气候诊断预测或专业预报准确,服务及时,效益较显著,受到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③在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效益显著,得到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2次以上肯定或表扬的主要贡献者。 ④在数值预报业务运行、维护工作中,曾排除2次以上比较复杂的技术故障,保证日常预报业务正常运行,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 ⑤对天气预报或气候预测的资料和图表分析正确,在实际预报、预测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受到使用单位肯定。 ⑥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贡献,获厅局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⑦在技术进步、新项目的引进或现代化建设中解决过比较重要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使所在单位的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与服务工作在某些方面有所提高或改进,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并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⑧作为骨干参加完成地(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提出的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⑨气象科技服务主动热情、准确及时,为用户合理利用气象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上级部门和用户表彰、奖励。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①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国内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科技论文。 ②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论文,或在地、市级学术或专业技术工作交流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③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完成2篇以上技术报告,并经2名同行专家确认具有一定水平和实用价值。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方面的学术或技术有较深入的研究,达到较高水平; (2)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 (3)具有主持重要科研课题,或组织和承担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开发、引进,或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4)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能解决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 (5)能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具有丰富的天气分析预报、气候诊断预测和气象服务等某项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其方法和工具; ②主持或作为负责人之一从事过天气分析预报、气候诊断预测的业务、服务、科技开发、应用研究等某项工作,并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一项以上从调研立项、方案论证、计划实施到技术总结等主要业务技术或科研工作; ③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曾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动态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提出有价值的科技开发项目或促进本专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④解决过本专业业务或科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地(市)以上气象局从事短期预报值班的人员,累计值班次数在500个班次以上,其中担任领班或副领班工作2年以上,值班次数不少于200个班次;从事中期预报值班的,累计值班次数在650个班次以上,其中担任领班或副领班工作时间2年以上,值班次数不少于260个班次;从事气候诊断预测的,制作完成30个以上月、季、年诊断预测,其中担任领班或副领班工作时间2年以上,制作完成12个以上月、季、年诊断预测。 ②负责县级气象站测报和预报服务把关工作的累计时间5年以上,且从事预报、服务累计工作时间在900个班次以上,其服务工作处于所在省(区、市)先进水平。 ③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组织建立过数值预报业务系统,或主持数值预报业务运行工作2年以上,或对已建立的数值预报业务系统中某一环节进行过主要技术改进,取得显著效果。 ④参加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工作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或主持过地(市)级科研课题。 ⑤从事天气预报、数值天气预报、气候诊断预测等业务、科研或服务相关工作,对其存在的重要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进行过比较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有价值的报告,解决了实际存在的疑难问题;或主持过2项天气预报、气候诊断预测新方法、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并应用于实际业务。 ⑥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解决过其中关键问题。 ⑦承担气象科技服务任务,有较强的气象科技服务组织、协调和应用技术推广能力,解决过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曾主持过5个以上气象科技服务项目,或主持推广过一项高科技产品。 3、业绩与成果 (1)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申报高级技术资格时的前2年内,其天气预报或气候诊断预测水平达到所在省(区、市)范围内同级业务单位高级工程师平均预报、诊断预测水平; ②在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服务或重大气候诊断预测工作中,预报或诊断预测准确或订正及时、服务效益显著,或在重大气象保障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2次以上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③开辟专业预报、诊断预测和服务新领域,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得到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认可的主要贡献者;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获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以及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⑤在重大技术改革、项目的引进或现代化建设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使所在单位的天气预报、气候诊断预测或服务等某项工作有较大改进,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并为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认可。 ⑥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天气气候专业技术手册、技术规范、业务规程的制定,并正式采用。 ⑦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省(区、市)以上气象局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项目,提出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其中2个以上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⑧气象科技服务主动热情,为用户合理利用气象高科技产品提供周到服务,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和用户表彰、奖励;或所开发、主持推广的高科技产品质量可靠,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表彰、奖励。 (2)在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著作、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5万字以上的专著或10万字以上的译著。 ②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或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论文,其中有2篇是第一作者。 ③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以上论文;或在区域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④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完成3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九、大气探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气象学、大气探测及各分支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熟悉所从事业务的规范、规章、技术标准、常规仪器的工作原理和基本性能; (3)了解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能解决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问题。本专业的相关专业:天气气候、大气物理化学、应用气象; (4)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熟悉本专业中某一分支专业工作的全过程,并曾独立完成一项以上本专业业务技术或科研工作; ②搜集、整理和分析过所从事业务、科研工作的国内外技术资料,并写出报告; ③运用专业理论、技术知识,正确分析、处理过大气探测数据和资料,并写出总结报告; ④解决过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地面气象观测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承担地面常规气象仪器或遥测气象站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日常维修管理工作4年以上,且保持仪器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b.独立值班(含预审)工作量在4500个基数以上,其测报质量为所在台站领先水平,同时高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 c.承担地面气象报表审核工作,属人工审核的,不少于180个站.月(气候基准站不少于45个站.月),属人机结合审核的,不少于700个站.月,其审核质量达到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以上。 ②从事高空观测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从事探空测风综合观测或小球测风观测值班(含预审)工作,累计工作量在5000个基数以上,其探测质量高于所在省(区、市)气象局规定指标要求。 b.承担高空气象报表审核工作,审核高空观测报表50个站.月,其审核质量达到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以上。 ③独立承担天气雷达及其信息处理、资料分析和传递工作,累计值班次数在400个班次以上;或独立承担气象卫星运行控制或处理中心的资料接收处理工作,累计值班次数在400个班次以上,或独立承担气象卫星信息的接收及其资料处理和分析工作,累计工作时间在720个班次以上;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 ④承担气象仪器设备的检定、维修和计量等有关工作4年以上,且参加过大、中型气象探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等主要技术工作,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⑤参加地(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工作,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⑥从事地面观测、高空观测、遥感探测等业务、科研或服务相关工作,对其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提出2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报告,其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用。 ⑦作为骨干参加过地(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解决过其中较复杂的问题。 ⑧承担气象科技服务任务,解决过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曾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4个以上气象科技服务项目。 3、业绩与成果 (1)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高空、地面测报质量优秀,获3个百班无错情或一个250班无错情奖励者;或在全省测报技术比赛中成绩优异,获得名次者;或被推荐参加全国气象部门测报技术比赛的代表。 ②在审核地面或高空气象报表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③在本专业的业务工作中,发现有关气象信息,并做好服务工作,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④在气象仪器设备的研制、改进、试验、推广、维修、检验或计量检定等工作中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得到厅局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⑤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获中国气象局颁发的“质量优秀测报员”称号。 ⑥在技术进步、新项目的引进或现代化建设中解决过比较重要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使所在单位的气象观测、遥感探测等工作在某方面有所提高或改进,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⑦作为骨干参加完成地(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提出的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⑧气象科技服务主动热情、准确及时,为用户合理利用气象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上级部门和用户表彰、奖励。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①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国内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科技论文。 ②在省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论文,或在地(市)级学术或专业技术工作交流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③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独立完成2篇以上技术报告,并经2名同行专家确认具有一定水平和实用价值。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方面的学术或技术有较深入的研究,达到较高水平; (2)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 (3)具有主持重要科研课题,或组织和承担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开发、引进,或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4)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能解决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 (5)能够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具有丰富的地面观测、高空观测和遥感探测等某项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观测或探测方法和操作规程; ②主持或作为负责人之一从事过地面气象观测、高空气象观测、遥感探测的业务、科技开发、应用研究等某项工作,并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一项以上从调研立项、方案论证、计划实施到技术总结等主要业务技术或科研工作; ③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曾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动态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提出有价值的科技开发项目或促进本专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④解决过本专业业务或科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从事地面观测、高空观测、遥感探测工作,具有很强的分析处理各种气象信息能力,提出过有价值的技术报告、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难题。 ②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大型探测仪器或气象观测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重要故障的诊断或观测场地的建、迁技术工作,或曾合理设计、改进或引进、消化、吸收较复杂的大气探测、计量检定等仪器设备或气象观测系统,得到省(区、市)以上气象局的认可。 ③参加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工作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或主持过地(市)级科研课题。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厅局级以上新技术开发应用、成果推广项目并付诸实施,其效果显著,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⑤从事地面观测、高空观测、遥感探测等业务、科研、服务及相关工作,对其存在的重要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进行过比较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有价值的报告,解决了实际存在的疑难问题;或主持过2项气象观测、遥感探测新方法、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并用于实际业务。 ⑥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解决过其中关键问题。 ⑦承担气象科技服务任务,有较强的气象科技服务组织、协调和应用技术推广能力,解决过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曾主持完成5个以上气象科技服务项目,或主持推广过一项高科技产品。 3、业绩与成果 (1)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本专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对提高本单位业务技术水平做出重要贡献,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②在本专业的业务工作中,监测到重要气象信息并及时做好服务工作,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重大损失,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③在大型气象仪器设备或气象观测系统的研制、改进、推广、维修、检验、计量检定或引进、消化、吸收工作中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难题,并为厅局级以上单位认可。 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以及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获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⑤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大气探测专业方面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制定,并正式采用。 ⑥在重大技术改革、项目的引进或现代化建设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使所在单位气象观测、遥感探测等某项工作有较大改进,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并为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认可。 ⑦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项目,提出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其中2个以上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⑧气象科技服务主动热情,为用户合理利用气象高科技产品提供周到服务,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和用户表彰、奖励;或所开发、主持推广的高科技产品质量可靠,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表彰、奖励。 (2)在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著作、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5万字以上的专著或10万字以上的译著。 ②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或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国内外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论文,其中有2篇是第一作者。 ③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以上论文;或在区域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④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独立完成3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十、大气物理化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气象学、大气物理学、大气化学及各分支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等;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本专业实际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了解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能解决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问题。本专业的相关专业:大气探测、应用气象、天气气候等; (4)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参加过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外场试验、室内实验、大气质量评价或人工影响天气试验作业等某项工作的全过程,能独立承担本专业业务技术或科研工作; ②搜集、整理和分析过所从事业务、技术、科研工作的国内外技术资料,并写出报告; ③运用专业理论、技术知识,正确分析、处理过所参加的考察、实验、评价或试验研究中的技术数据和资料,并写出总结报告; ④解决过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外场试验、室内实验、大气质量评价、人工影响天气试验作业中参加过3个以上的县级以上项目,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分项目;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或完成某个地(市)级以上的项目,并提出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 ②参加人工影响天气外场作业,累计参加飞行观测作业20架次以上,或累计参加地面作业值班150天以上,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③独立承担本专业一项重要仪器设备或多项一般仪器设备的操作、标校、管理与维修工作,保证仪器设备正常工作3年以上,并撰写2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 ④从事大气物理、大气化学专项监测工作,掌握其观测原理和操作规程,能正确使用、保养、维护监测仪器,且累计工作时间在720个班次以上,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 ⑤参加地(市)级以上有关本专业的科研课题、科技攻关或工程项目,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⑥参加2项厅局级以上有关本专业的科技攻关或工程项目,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⑦承担引进、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2项以上,并有一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或研究、开发一项以上本专业新技术、新方法,并应用于实际业务。 ⑧从事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大气环境、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科研或服务相关工作,对其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提出2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报告,其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用。 ⑨作为骨干参加地(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解决过其中较复杂的问题。 ⑩承担气象科技服务任务,解决过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曾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4个以上气象科技服务项目。 3、业绩与成果 (1)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或大气质量评价工作,效益明显、评价结果正确,得到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认可,或受到县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外场试验、室内实验的结果被正式采用或通过上级业务部门组织鉴定。 ③负责大气物理、大气化学专业监测工作,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审核;或负责本专业重要监测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保证其在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 ④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厅局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⑤在技术进步、新项目的引进或现代化建设中解决过比较重要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对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发挥一定作用,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得到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认可。 ⑥作为骨干参加完成地(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提出的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⑦气象科技服务主动热情、准确及时,为用户合理利用气象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上级部门和用户表彰、奖励。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①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国内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科技论文。 ②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论文,或在地(市)级学术或专业技术工作交流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③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独立完成2篇以上技术报告,并经2名同行专家确认具有一定水平和实用价值。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方面的学术或技术有较深入的研究,达到较高水平; (2)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 (3)具有主持重要科研课题,或组织和承担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开发、引进,或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4)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了解其编制依据;能正确判断、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5)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能解决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 (6)能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主持或作为负责人之一从事过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外场试验、室内实验、大气质量评价或人工影响天气试验作业等业务、科研工作,并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一项以上从调研立项、方案论证、计划实施到技术总结等主要业务技术或科研工作; 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曾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动态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提出有价值的科技开发项目或促进本专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③组织解决过本专业业务或科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与他人合作承担过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外场考察、室内实验、大气质量评价、人工影响天气试验作业等省部级以上项目中的某个项目或主持过考察、实验、评价、试验作业等省部级以上项目中的2个以上分项目;或主持过考察、实验、评价、试验作业等地(市)级以上项目中的2个以上项目。 ②负责本专业重大高新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管理、维修、应用、开发及人员培训,保证工作正常运行2年以上。 ③具有丰富的本专业监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观测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监测仪器设备的原理,并能对其进行安装、调试、标校;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大气物理、化学专业站的建站工作或在本专业数据的采集、分析工作中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难题。 ④参加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工作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或主持过地(市)级科研课题。 ⑤承担过引进、推广应用本专业的重大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2项以上;或主持达研究、开发应用本专业重大新技术一项以上,并提出有关的理论依据。 ⑥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解决过其中关键问题。 ⑦从事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大气环境、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科研或服务相关工作,对其存在的重要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过比较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有价值的报告,解决了实际存在的疑难问题;或主持过两项大气质量评价、人工影响天气新方法、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并用于实际业务。 ⑧承担气象科技服务任务有较强的气象科技服务组织、协调和应用技术推广能力,解决过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曾主持完成5个以上气象科技服务项目,或主持推广过一项高科技产品。 3、业绩与成果 (1)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完成人工影响天气试验作业或大气质量评价的地(市)级以上项目,且作业效果好,评价正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的认可。 ②主持完成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外场试验、室内实验的地(市)级以上项目,其结果正确,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③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大气物理化学监测高新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改进和标校工作,并保证其在使用期限内达到使用要求;同时对监测资料的分析客观准确,提供的数据、报告通过厅局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审核。 ④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并完成制定本专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并正式采用。 ⑤在人工影响天气、预防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或环境评价等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解决过实际工作中重要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⑥在科研或业务技术工作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促进本单位科研、业务水平的提高,受到厅局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⑦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以及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获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⑧主持引进、推广或开发的新技术被正式采用,或主持完成所在地(市)以上气象局或其它相当业务单位重点科技工程项目,对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得到厅局级以上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⑨作为主要骨干完成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项目,提出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其中2个以上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⑩气象科技服务主动热情,为用户合理利用气象高科技产品提供周到服务,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和用户表彰、奖励;或所开发、主持推广的高科技产品质量可靠,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表彰、奖励。 (2)在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著作、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5万字以上的专著或10万字以上的译著。 ②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或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国内外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论文,其中有2篇是第一作者。 ③在会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以上论文;或在区域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④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完成3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十一、应用气象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气象学、天气学、气候学及各分支专业气象学等; (2)能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联系当地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解决较复杂的业务技术问题; (3)了解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能解决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问题。本专业的相关专业:天气气候、大气物理化学、大气探测等; (4)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了解我国与本地区的天气气候特征及当地有关生产基本情况和特点,熟悉所从事的专业气象和气候分析的应用服务(包括预报)方法与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和业务规章; ②参加过气候分析评价、资料加工处理、资源开发利用、专业气象观测试验、专业气象情报预报、气象科技服务等某项工作的全过程,曾独立完成一项以上本专业的主要技术工作; ③搜集、整理和分析过所从事业务、科研、服务工作的国内外技术资料,并写出报告; ④解决过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担过对某一地区气候特征、气候变化及其对当地国民经济产生影响的分析研究工作,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②承担过一次或参与过2次县级以上气候资源考察、评估或气象灾害的调查,提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调查或考察报告。 ③承担县以上气候评价、专业气象预报情报工作,累计工作时间在720个班次以上,并撰写评价分析报告、情报服务材料或编制发布专业气象预报;或完成县以上气候或专业气候区划、图集、志册编绘等工作2项以上。 ④承担过2项,或参加完成3项以上生态环境评价、田间(现场)试验、应用实验研究项目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⑤从事专业气象观测工作,累计值班在400个班次以上或4500个基数以上,观测质量达到所在省工程师平均水平。 ⑥承担农业气象报表审核工作,审核各种年报表总数不少于60本,其审核质量达到所在省气象局平均水平。 ⑦承担专业气象卫星遥感监测、地面解译及应用服务等技术工作,累计工作时间在720个班次以上,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⑧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地(市)以上气象局或其它相当业务单位的气候资料加工处理、质量检验、数据管理、应用服务等及其程序设计工作,或从事省以上范围气候资料整编或地区以上范围报表审核工作,累计工作时间在720个班次以上,并撰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 ⑨从事专业气象业务、科研或服务相关工作,对其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提出2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报告,其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用。 ⑩作为骨干参加地(市)以上气象局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解决过其中较复杂的问题。 1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本专业地(市)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或技术开发应用工作,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或承担县级以上科研或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应用工作。 12从事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综合运用气象科学技术,为国民经济有关行业、重点工程、专业用户提供专业气象信息和技术成果,解决过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曾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4个以上气象科技服务项目。 3、业绩与成果 (1)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气候资源考察分析、区域气候研究、应用气象试验、研究等方面取得技术成果,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同行专家认可。 ②在气候资源考察、评估、区划或气象灾害的监测、调查等工作中,为本地区领导和生产部门合理利用气候资源、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正确的技术报告,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受到当地政府、生产部门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持主要贡献者。 ③结合本地区的自然气候特点,为发展当地生产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扶贫或振兴农村经济做出一定贡献,受到上级单位或县以上地方政府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④承担县以上范围气候评价、生态环境评价、专业气象预报情报、遥感监测及服务等工作,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用户单位的认可或当地政府的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⑤在气候资料加工处理、管理、服务或农业气象报表的管理和审核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⑥承担专业气象预报服务工作,预报水平较高,服务及时,效果好,得到地方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⑦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应用气象情报服务、应用气象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得到生产部门或当地政府认可。 ⑧熟练掌握应用气象观测方法和簿表制作、预审技术,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获3个百班无错情或一个250班无错情奖励者。 ⑨在技术进步、新项目的引进或现代化建设中解决过比较重要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使所在单位专业气象工作有所改进,技术水平有所提高,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⑩作为骨干参加完成地(市)以上气象局或其它相当业务单位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提出的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11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贡献,获厅局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12拓宽气象科技服务领域,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指标、方法和产品,服务准确及时,为用户合理利用气象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多次得到上级部门和用户表彰、奖励。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①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国内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科技论文。 ②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论文,或在地(市)级学术或专业技术工作交流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③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独立完成2篇以上技术报告,并经2名同行专家确认具有一定水平和实用价值。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方面的学术或技术有较深入的研究,达到较高水平; (2)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 (3)具有主持重要科研课题,或组织和承担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开发、引进,或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4)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能解决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 (5)能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具有丰富的专业气象和应用气候的分析、研究与服务等某项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其方法和工具; ②主持或作为负责人之一从事过气候分析评价、资料加工处理、资源开发利用、专业气象观测试验、专业气象预报情报、气象科技服务等某项工作,并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一项以上从调研立项、方案论证、计划实施到技术总结等主要业务技术或科研工作; ③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曾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有价值的科技开发项目或促进本专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④组织解决过本专业业务或科研工作中疑难问题。 (2)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地(市)以上范围内气候分析评价、资料加工处理、区划、生态环境评价或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过有价值的技术报告,解决过关键技术难题。 ②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地(市)级专业气象试验、研究或应用实验项目2项以上,或省部级专业气象试验、研究或应用实验项目一项以上。 ③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地(市)以上气象局或相当业务单位组织的气候资源考察,或2次以上气象灾害调查,提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察或调查报告。 ④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专业气象预报情报、专业气象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开发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提出过有价值的技术报告,解决过关键技术问题。 ⑤从事专业气象业务、科研或服务相关工作,对其存在的重要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进行过比较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有价值的报告,解决了实际存在的疑难问题;或主持过2项专业气象新方法、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并用于实际业务。 ⑥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或相当业务单位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解决过其中关键问题。 ⑦参加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工作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或主持过地(市)级科研课题。 ⑧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地(市)级以上2项重要业务技术项目或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⑨在县级气象站工作,掌握气象为农业服务多种技能,负责完成县级农业气候资源调查、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技术把关工作5年以上,且从事农业气象累计工作时间在900个班次以上,并主持推广一项农业气象实用技术,在所在省(区、市)处于先进水平。 ⑩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以上范围气候资料业务系统建设或加工处理、分析应用工作;或负责省以上范围历史资料数据库设计工作,并在省内外推广应用。 11承担气象科技服务任务,有较强的气象科技服务组织、协调和应用技术推广能力,解决过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曾主持完成5个以上气象科技服务项目,或主持推广过一项高科技产品。 3、业绩与成果 (1)在工程师任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气候分析评价、资源开发利用、区域气候研究、专业气象试验研究等某一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的技术成果,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认可;或获省(区、市)以上气象局的表彰、奖励者。 ②在气候资源考察、评估、区划、开发利用和气象灾害的监测、调查等某一方面做出贡献,为本地区领导和生产部门合理利用气候资源、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正确的气象依据和咨询服务,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或相当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③结合本地区的自然气候特点,为发展当地农业和经济提出建设性意见,开发、推广适用气象技术,为扶贫和振兴农村经济作出较大贡献,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或相当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④在本地区专业气象情报、预报、遥感、监测及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在为国家或地方重大建设项目的气候服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或相当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⑤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以及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获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⑥在重大技术改革、项目的引进或现代化建设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得到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或相当业务部门的认可。 ⑦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应用气象专业业务规程、标准及其它有关业务流程的制定,并正式采用。 ⑧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或相当业务部门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提出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其中2个以上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⑨拓宽气象科技服务领域,创造性地改进服务指标、方法和产品,服务准确、及时、周到,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区、市)以上气象局和用户表彰、奖励;或所开发、主持推广的高科技产品质量可靠,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省(区、市)以上气象局或相当业务部门表彰、奖励。 (2)在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著作、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5万字以上的专著或10万字以上译著。 ②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或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国内外其它公开出放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论文,其中有2篇是第一作者。 ③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以上论文;或在区域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④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完成3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附则 十二、本条件所规定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国家教委规定或中国气象局指定的有关教材内容,且通过考核认定。 十三、本条件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以及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十四、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是指获奖等级限额内人员。 十五、本条件中所规定的班次,是指在每日24小时值班岗位上工作或参加夜间值班的人员,工作6小时以上为一个班次;在其它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每日工作8小时为一个班次。 十六、本条件中所规定的观测基数,是指在气象观测工作中完成某项工作的工作量的量化指标。其计算方法,地面、高空观测基数分别按国家气象局1987年1月下发的《地面气象测报质量考核办法》、《高空气象探测质量考核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计算;农业气象观测基数按中央气象局1981年3月下发的《农业气象工作规章制度》中的《农业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七、本条件中的认可、肯定、鉴定、评价、表彰、奖励等均以正式书面材料为准。 十八、本条件由中国气象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