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淄博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等11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12.05 施行日期: 2007.12.05 题 注 : (2007年11月2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2月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要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淄博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等11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附:废止的政府规章明细 序号 规章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