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制定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1.11.28 施行日期: 2002.01.01 题 注 : (2001年8月2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1年11月2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公布) 全文 为了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市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实现政府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加强廉政建设,市政府在1999年的基础上对各职能部门的审批工作进行了清理,重新确定了各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市政府部门(单位)原有审批事项932项,两次清理后减少到465项,总计减少了467项(含合并、调整事项),减幅为50.1%。其中,审批事项由587项减少到185项,减少了402项(含合并、调整事项),减幅为68.5%;核准事项由285项减少到243项,减少了42项,减幅为14.7%;备案事项由60项减少到37项,减少了23项,减幅为38.3%。 现将改革后保留和取消的审批、核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组织实施,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予以支持,加强监督。 附: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单位)审批、核准、备案(不含已发布的取消、合并、调整)事项目录。 附:保留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目录 长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审批7项 1、全社会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汽车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技改项目及其他)投资计划 依据:(1)国发明电[1994]1号《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 (2)吉政发[1996]14号《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暂行规定》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其中初步设计与建委联审) 依据:(1)国发明电[1994]1号《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 (2)国发明电[1995]6号《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 3、成立企业、公司(含外贸企业) 依据:省府令[1990]第30号令《吉林省设立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审批问题若干规定》 4、发行地方企业债券 依据:国务院[1993]121号令《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5、农转非计划 依据:国发[1989]76号《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 6、利用外资项目 依据:计贸[1992]808号《国家计委、国务院外围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编制审批外商投资可行性研究的规定〉的通知》 7、境外设立企业(投资项目) 依据:吉政发[1997]《关于印发吉林省境外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核准2项 1、经济技术代表团出国 依据:长府[1985]144号《关于组团出国访问和邀请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士来华有关报审程序的通知》 2、利用国外贷款项目 依据:吉计外资字[1997]762号《关于报送1998年地方限下借用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的通知》 长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审批3项 1、利用外资嫁接改造项目合同、章程 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995年77次) 2、酒类生产、销售许可证(原酒类专卖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 依据:《长春市酒类商品生产销售管理办法》 3、技术改造项目(限额300万元以下) 依据:吉政发[1996]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核准11项 1、煤炭生产经营许可 依据:(1)《煤炭法》 (2)吉经贸资源联字[2000]118号《关于整顿煤炭经营秩序的通知》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依据: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关于转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酒类广告 依据:《长春市酒类商品生产销售管理办法》 4、电力行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资质 依据:吉经贸电力字[2001]95号《关于吉林省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工作的请示》 5、开办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国发[1987]14号《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6、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 依据:吉经贸企改字[2000]870号《关于印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程序的通知》 7、设立农药生产企业 依据:国务院[1997]216号令《农药管理条例》 8、特种作业许可证 依据:长府办发[2001]26号《关于规范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9、停产、半停产企业核准 依据:吉经贸经运字[1998]231号 10、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1997年6月5日通告 11、国有企业利用外商投资进行资产重组 依据:国经贸外经字[1998]576号 长春市教育局 (一)审批8项 1、社会力量兴办中等非学历教育机构 依据:吉教委基字[1997]12号《关于贯彻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职工奖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小学教师调配 依据:吉人发[1990]13号《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 4、市级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依据:国家教委教基[1998]4号 5、校园校舍变更用途 依据:省人大第5号令《校园校舍管理条例》 6、中小学生艺术类竞赛 依据:《吉林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暂行条例》 7、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依据:国发[2001]21号《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8、长春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核定和录取 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 (二)核准6项 1、教师资格职务的认定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 2、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转学、退学、休学、复学和毕业证验印 依据:吉教字基通字[1997]17号《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3、校外艺术教师的认定 依据:吉教委体通字[1996]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 4、高中段以下学校的成立、撤并 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 5、幼儿园(班)级别的确定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 6、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 依据:吉省价收字[1996]36号《关于幼儿园(班)收费标准的通知》 (三)备案1项 1、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 依据:国家教委《幼儿园管理条例》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一)审批3项 1、市科技进步奖评审 依据:《长春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长府发[1992]83号) 2、国家秘密技术出口 依据:《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规定》(国科发计字[1998]425号) 3、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立项 依据:《长春市科技进步条例》 (二)核准6项 1、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 依据:《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2、高新技术企业(含区外)资格认定 依据:(1)《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商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3、科技成果鉴定 依据:(1)国家科委《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2)长府发[1998]25号《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 4、科技人员赴外科技合作交流 依据:长府[1985]144号《关于加强专利广告出证管理的通知》 5、科学技术保密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科委、国家保密局《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6、专利广告出证 依据:工商广字[1998]40号《关于加强专利广告出证管理的通知》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审批1项 1、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许可证 依据:《长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长春市公安局 (一)审批13项 1、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经销消防器材 依据:《吉林省消防条例》 3、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安装 依据:吉林省政府86号令《吉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4、爆炸物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 依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5、烟花生产许可证、销售临时许可证 依据:(1)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6、集会、游行、示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7、养犬许可证 依据:《长春市限制养犬的规定》 8、洗浴美容美发业治安许可 依据:长春市政府19号令《长春市洗浴美容美发业治安管理规定》 9、印铸刻字业治安许可 依据:商业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格集体、个体开办旅店、刻字业审批手续的通知》 10、占用挖掘道路(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审)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1、开办机动车停车场、改变功能及注销 依据: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2、公民出境、自费出国留学、自费出国旅游 依据:(1)公安部《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2)公安部、国家教委[1987]12号《关于公安部门受理自费出国留学等问题的通知》 (3)国务院《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 13、去台湾探亲 依据:公安部《关于内地居民申请去台湾探亲问题的规定》 (二)核准17项 1、典当、拍卖行业治安许可 依据:(1)公安部令《典当行业治安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2、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审核合格通知书 依据:国务院第261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3、旅馆业治安许可 依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4、旧货业治安许可 依据:公安部1994年第16号令《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5、客运出租车治安许可证 依据:长府发[1998]64号《关于加强客运出租车治安管理的通告》 6、申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依据: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发放范围的规定》 7、机动车注册登记 依据:公安部公交管[1997]96号《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8、旧机动车交易 依据:公安部公通字[1998]32号《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交易管理的公告》 9、机动车驾驶证(包括年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10、非机动车牌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1、机动车移动证、临时号牌、试车号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2、申请经营网吧 依据:公安部公通字[1998]90号《关于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 13、建筑工程消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户口迁移 依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15、外国人在长居留证、临时居留证 依据:(1)公安部《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2)公安部发[1987]10号《关于执行两个出入境管理实施细则的内部规定、说明的通知》 16、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 依据:公安部1994年3月24日18号令《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7、工程设计中安全措施设施的项目审查、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依据:公安部1996年10月16日第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三)备案1项 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 依据:公安部公通字[1996]8号《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国家安全局 核准3项 1、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依据:(1)国安发(厅)[1994]20号国家安全部、建设部《关于〈对涉外建设项目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通知》 (2)吉政办发[1996]1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涉外建设项目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通知》 2、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家安全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长春市民政局 (一)审批6项 1、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250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办理社区服务证书 依据:吉政办发[1994]4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3、入住市属福利院、康宁医院条件 依据:吉民发[1984]40号《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试行细则〉、〈吉林省社会精神病院管理工作试行细则〉的通知》 4、设立殡仪服务站、骨灰堂 依据:省政府第108号令《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因战、因公伤残人员等级评定、调整 依据:吉林省民政厅吉民文[1992]137号《关于下放部分评残审批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依据:长春市政府发第52号令《长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二)核准5项 1、婚介机构 依据:[1993]第3号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婚介机构管理的通知》 2、革命烈士 依据:1980年6月4日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3、建设公墓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第108号令《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 4、兴办福利企业 依据:省民政厅吉民发[1997]6号《关于做好新办和更名福利企业审批工作的通知》 5、国家机关等工作人员评残 依据:1997年4月1日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三)备案1项 1、农村公益性墓地 依据:《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 长春市司法局 (一)审批6项 1、劳动教养人员放假、准假 依据: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 2、劳动教养人员减少或延长劳教期限 依据: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 3、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 依据: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 4、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 依据: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 5、罪犯保外就医 依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6、法律援助申请 依据:长编[1997]4号《关于同意成立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批复》 (二)核准7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与上报的乡镇(街)法律服务所年检合并) 依据:司法部2000年59号令《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2、司法鉴定资格 依据:《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3、设立市区公证处 依据:司法部《关于设立合作制公证处的规范性意见》 4、律师资格考核授予 依据:司法部《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 5、报考律师资格 依据:司法部《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6、设立律师所及分所 依据:(1)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2)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办法》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依据:司法部第60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长春市财政局 (一)审批7项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2、市属国有企业财产清查损失处理审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4、全市专控商品购买资格 依据:控购字[1993]6号《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的通知》 5、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资格 依据:财预字[1999]139号《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6、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7、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资格 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核准16项 1、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公临时出国人员非贸易用汇的审批与核销 依据:财政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支出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水利建设项目使用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 依据:吉林省政府令第105号《吉林省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征收使用办法》 4、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 依据:《关于印发〈长春市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5、代理记账许可证 依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 6、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依据:《长春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暂行规定》 7、行政、事业部门收支预算 依据:长财政预字[2000]321号《关于编报200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8、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决算 依据:国发[1996]2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9、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资金的拨付 依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0、会计培训考试资格 依据:吉林省财政厅转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行政执法票据领购证 依据:国发[1996]2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12、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 依据:长春市政府令[1998]16号《长春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13、税收退付、财政返还 依据:财预字[1994]第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4、政府采购资金拨付 依据:《长春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 15、招标采购方式改为其他采购方式 依据:财库字[2000]11号《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办法》 16、政府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依据:财预字[1999]139号《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三)备案6项 1、国有企业财务决算 依据:财政部4号令《企业财务通则》 2、政府采购合同 依据:财预字[1999]139号《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3、招标文件 依据:财预字[1999]363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4、各县(市)区财政预决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5、全市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依据:长编[1995]43号《关于同意设立财政局基本建设处的批复》 6、市工程取费标准、工程造价和工程定额管理 依据:吉建字[1997]6号吉林省建设厅、计委、财政厅《关于工程取费标准、工程造价和工程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审批3项 1、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试行)》 2、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结果确认 依据:国资办发[1995]27号《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若干规范意见》 3、国有资产的处置及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依据:(1)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办法实施细则》 (二)核准4项 1、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的认定 依据: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办法实施细则》 2、资产评估人员持证上岗 依据:国务院[1991]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国有资产界定、变动、注销、产权登记 依据:(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4、股份公司国家股配股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上市公司国家股配股及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春市人事局 (一)审批10项 1、组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依据:人事部《企事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2、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 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招聘人才广告刊播 依据:人事部《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4、录用国家公务员 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条例》 5、干部调出调入长春市 依据:长人字[1989]17号《关于干部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 6、行政事业单位表彰立项和处级以下二、三等功奖励 依据:《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暂行办法》 7、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依据:《长春市企事业单位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定和资格认定(原名:职称评定岗位指标分配) 依据:《长春市事业单位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9、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任命 依据:长人字[1995]29号《长春市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10、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领导干部职数 依据:《长春市各级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 (二)核准9项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 依据:长府令[1997]57号《长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退休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00%待遇 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处以下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出生日期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实施条例细则修正草案(摘录)》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因公出国政审 依据:长人字[1990]32号《关于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和管理的通知》 5、公务员级别 依据:长人字[1995]27号《关于国家公务员确定级别有关问题的通知》 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管理 依据:《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7、工资基金管理 依据:人计发[1995]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调控和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 8、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依据:市人事局、市计委、市教委《关于做好长春市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9、事业单位登记 依据:国务院令252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三)备案3项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验印 依据:《长春市企事业单位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2、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依据:《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3、长春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 依据:长府办发[1995]24号《长春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实施》 长春市劳动局 (一)审批7项 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资格认定以及安置失业人员数量和比例 依据:国务院第66号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2、技术培训机构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依据:国务院第226号令《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依据: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4、外地调入长春市区职工 依据:长府发[1990]81号《长春市关于工人调配若干问题的规定》 5、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 依据:长劳[1996]14号《关于加强招工招聘广告管理的通知》 6、企业职工退休 依据: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7、招用农村、外埠劳动力 依据:国务院[1989]第41号令《国有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 (二)核准15项 1、社会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广告 依据:长劳[1996]14号《关于加强招工招聘广告管理的通知》 2、因公出国人员审查 依据:吉劳合字[1997]2号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办法〉的通知》 3、外国人在长就业许可证 依据:长劳[1996]38号《关于吉林省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4、综合计算工时及不定时工时制 依据:吉劳安字[1995]3号《吉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 5、技师、高级技师的资格 依据:劳人培[1987]19号《劳动人事部贯彻〈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几点意见》 6、企业工资总额 依据:劳部发[1994]539号《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手册〉制度的通知》 7、职工工龄的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8、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及病退鉴定 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9、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认定 依据:市政府1997年第53号《长春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医药费支出(原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审核、参保人员医药费支出审核) 依据:(1)《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2)《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1号 11、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 依据:吉劳社发字[2000]10号《印发〈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依据:吉劳社发字[2000]11号《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3、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的认可和发证 依据:劳部发[1993]134号《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14、职业技能鉴定(原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15、集体合同的审查 依据:吉劳力字[1996]1号《吉林省劳动厅关于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工作的通知》 (三)备案1项 1、职工退休审批公示 依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吉劳社养字[2001]第6号《关于印发〈职工退休审批公示办法〉的通知》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一)审批2项 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出售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依据:国土资用发[1999]31号《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 2、采矿许可证(省授权、国家规定以外小开支矿产资源、跨县(市)区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核准7项 1、建设用地(三资企业用地、建设项目占用国有存量土地、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原报建设项目征用土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依据:吉土建字[1998]6号《转发国家土地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5、土地登记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依据:国务院令第150号《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费规定》 7、采矿许可证年检 依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 (三)备案2项 1、土地估价结果 依据:国土资发[2001]44号《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2、商品房预售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审批15项 1、城市燃气改建、扩建项目及经营网点设立 依据:(1)建设部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2)《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 2、道路占用、挖掘(与公安局联合审批、分级管理) 依据:(1)《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长春市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管理条例》 3、修建临街停车场(与公安局联合审批) 依据:《长春市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管理条例》 4、建筑物外装饰及户外广告牌匾设置 依据:《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建筑施工企业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建设监理单位从业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建筑业试验、检测资格(三级) 依据:建监[1996]48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通知》 8、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从业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9、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 依据:建设部[1992]23号《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0、建设施工招标咨询机构(丙级) 依据:吉建综字[1998]第5号《吉林省建设施工招标投标业务咨询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1、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计委联审) 依据:建设部[1991]64号《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质量审查问题的通知》 12、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城市供水 依据:《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14、拆迁(拆除)许可证 依据:(1)《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15、拆迁(拆除)单位资格认定 依据:(1)《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2)《吉林省房屋拆除单位管理规定》 (二)核准24项 1、预拌混凝土企业设立 依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项目经理资质 依据:建[1995]1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依据:建设部[1997]444号《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4、建筑工程施工图纸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建筑施工企业取费等级(二级以下) 依据:吉建经字[1990]第6号《关于开展施工企业取费级别审定的通知》 6、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建筑业专业施工企业资质 依据:建设部[1995]第48号令《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 8、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 依据:吉劳安字[1992]3号《关于颁发〈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9、房地产开发项目 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10、核发《长春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11、核发《商品房屋预售、销售审查书》 依据:建设部[1994]第40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依据:建设部第28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乙、丙级单位)资质认定 依据:吉建定字[1996]第13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14、电梯生产、安装许可证和使用单位《电梯准用证》 依据:(1)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管许发[1994]13号《关于批准电梯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实施细则及检验单位的通知》 (2)建设部建计[1995]167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15、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质量等级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7、拆迁人员岗位证书 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长府[1994]24号令) 18、燃气具准许销售证书 依据:(1)建设部[1997]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2)《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 19、承担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建立项目的资格证书 依据:《长春市供水管理条例》 20、燃气生产、销售企业资质 依据:(1)建设部[1997]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2)《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 21、公共交通经营权转让 依据:建城[1993]386号《关于公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2、涉及路灯设施工程 依据:《长春市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管理条例》 23、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开辟及调整 依据:《长春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长府[1994]173号) 24、住宅小区与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依据:建住房[1999]114号文件 (三)备案6项 1、委托拆迁协议书 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3、建筑监理合同 依据:建设厅吉建质字[1992]24号《吉林省建设监理试行办法》 4、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名、分立、合并、破产、歇业证明 依据:(1)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5、建筑工程竣工档案 依据:长府办发[1999]16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档案报送移交工作的通知》 6、建筑施工招投标业务咨询机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依据:建设部[1992]23号《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长春市规划局 (一)审批6项 1、城市分区的详细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临时用地、临时建筑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 4、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勘测作业 依据:《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二)核准7项 1、建设工程开工前定位放线 依据:《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 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 3、建设围墙 依据:《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4、门面装修 依据:《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5、市政工程规划定位、验收 依据:《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6、临时房屋改变使用性质 依据:《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7、设立各类广告牌匾、报亭等设施 依据:《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三)备案2项 1、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办事处的总体规划 依据:《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2、长春市域各县、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依据:《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审批11项 1、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 依据:国务院令[1999]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廉租房的配租及购买、建设 依据:(1)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2)长府发[1999]88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集资合作建房资金使用及职工住宅合作社资质的审批 依据:(1)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2)长府令[1993]第14号《长春市合作建房管理办法》 4、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 依据:(1)《长春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长府令[2000]第31号) (2)《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5]第46号) 5、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6、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经纪人资格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7、供热单位资质 依据:长府令[1996]第47号《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8、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 依据:(1)《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长府令[1996]第47号) (2)《关于印发〈城市区域锅炉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4]599号) 9、增加供热量及供用热单位变动 依据:《关于印发〈城市区域锅炉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4]599号) 10、住房货币分配的资格、条件及资金的使用 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发[1999]86号) 11、公房出售、售后资金使用及公有住房中个人出资的审批 依据:(1)《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 (2)《长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长府令[1995]第31号) (3)《关于公有住房中个人出资部分抵销购房款的规定》(长房改字[1997]5号) (二)核准4项 1、房地产交易(含转让、交换、抵押、典当、租赁、拍卖委托受理、信息广告发布)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3、房屋所有权登记(包含拆除前的产权灭失登记批准) 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例》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依据:《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三)备案2项 1、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终止或解除 依据:《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2、住宅区规划设计方案 依据:《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审批1项 1、砍伐、移植、占用绿地的审批 依据:《长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长春市交通局 (一)审批7项 1、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客货运输、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许可证 依据:《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水路运输许可证 依据:国发[198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3、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立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5、增设公路平交道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6、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及埋设管线、电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7、车辆运载超过公路桥梁限载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核准6项 1、道路运输证 依据:《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货物交易市场许可证 依据:《长春市道路货物运输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3、车辆检测许可证 依据:1997年4月23日交通部令第13号《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 4、汽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 依据:《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6、更新、砍伐公路树 依据:《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 长春市信息产业局 (一)审批2项 1、无线电频率指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设置无线电台(站)并核发电台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二)核准4项 1、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信息工程资质管理 依据:信部规[1999]1047号《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光缆资源建设许可证 依据:国办发[1999]8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4、网吧经营许可证 依据:《长春市公共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 (三)备案2项 1、专用频段电台设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一)审批3项 1、农药经营许可证 依据:吉药联字[1999]61号《吉林省农业厅、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经营渠道加强农药市场管理的通知》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农作物种子和农业植物产地调运检疫证 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二)核准3项 1、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依据:《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2、农业机械销售点技术合格证 依据:《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3、农机驾驶员考试验证 依据:吉林省农业厅《吉林省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员管理办法》 长春市水利局 (一)审批7项 1、在河道采砂、取土、淘金、弃土许可 依据:(1)《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 (2)吉水管字1991第156号《吉林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新建、改建、扩建的中、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和设计 依据:《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3)《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 4、取水许可证 依据:(1)《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2)《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5、年度用水计划 依据:国务院119号令《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6、供水分配方案 依据:(1)《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2)《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7、占用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的建设项目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二)核准3项 1、利用江湖、湖泊、渠道、水库设置旅游点 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在河道、湖泊、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 依据:(1)《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3、凿井施工队资质认定和施工执照的发放 依据:《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三)备案1项 1、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长春市林业局 (一)审批3项 1、采伐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征用、占用、使用林地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野生动物收购经营、加工及运输许可证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二)核准4项 1、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法实施条例》 2、木材运输证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法实施条例》 3、植物检疫证 依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 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依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长春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民营办) (一)审批1项 1、乡镇企业新上项目和技改项目(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 依据:长发[1996]1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规定》 (二)核准1项 1、组建民营企业(含乡镇企业)集团 依据:长发[1996]1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规定》 (三)备案2项 1、乡镇企业登记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2)《长春市乡镇企业条例》 2、乡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依据:《长春市乡镇企业条例》 长春市牧业管理局 (一)审批5项 1、兽药经营资格认定 依据:国发[1998]48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兽药管理条例〉的通知》 2、新兽药、兽药新制剂的临床实验 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7号《长春市兽药经营管理办法》 3、良种畜禽(父母代)生产许可证 依据:(1)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 (2)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吉林省牧业管理局吉牧生产[1997]第9号《关于全面实行种用畜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 4、动物诊疗许可证 依据:《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 5、畜禽及其产品经营卫生许可证 依据:《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 (二)核准2项 1、兽医从业资格 依据:《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 2、兽药生产资格 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 (2)《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长春市商业委员会 (一)审批1项 1、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厂设置及畜禽屠宰加工资格 依据:(1)国务院[1992]238号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 (二)核准3项 1、征用、占用蔬菜基地 依据:1996年9月16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长春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 2、屠宰技术人员上岗资格 依据:(1)内贸消费字[1998]第30号《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及肉品检验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 (2)国务院[1997]238号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3、畜禽及肉品经营资格 依据:(1)国务院[1997]238号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 长春市粮食局 核准2项 1、粮油批发经营资格 依据:吉政办发[1998]28号《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粮食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 2、养殖、加工转化用粮收购资格 依据:吉政办发[1998]28号《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粮食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一)审批4项 1、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执行承包劳务合同团组) 依据:国办发[1990]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和办理护照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2、发放进出口许可证 依据:外经贸配发[1999]187号《关于改革许可证管理体制的通知》 3、企业在建交国家和非敏感国家(地区)承包劳务项目合同(对外承包劳务合同) 依据:吉政发[1995]37号《吉林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研修)合作管理规定》 4、进料加工业务 依据:外经贸管发[1999]314号《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核准9项 1、因公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临时出国团组 依据:长发[1989]29号《关于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实施细则》 2、全市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依据:(1)国发[1992]30号《国务院批转经贸部、国务院生产办关于赋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意见的通知》 (2)国发[1993]76号《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内贸部关于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试点意见的通知》 (3)外经贸部、国家科委《关于加快赋予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通知》 3、企业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资格 依据:外经贸政审函字[1999]48号《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4、建立外派劳务培训基地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实行外派劳务培训的暂行办法》 5、技术进出口合同 依据:吉外经贸科技字[1996]10号《关于转发〈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贸易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国家限定的进出口经营权 依据:经贸管进函字[2001]88号《关于2001年度进口核定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7、市属外经贸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 依据:外经贸技发[1993]435号《外经贸系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8、企业在未建交国家和敏感国家(地区)、承包劳务项目合同 依据:外经贸技发[1993]333号《关于下放劳务项目审批权有关事宜的通知》 9、设立境外贸易性公司和代表处 依据:外经贸政发[1997]230号《关于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的暂行规定》 长春市文化局 (一)审批2项 1、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第22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音像制品放映、出租、零售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第165号令《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二)核准4项 1、电影放映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电影管理条例》 2、美术品经营活动许可证 依据:文化部[1994]第8号令《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3、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初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4、文物保护单位的拆除改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长春市卫生局 (一)审批8项 1、医疗机构的设置 依据:(1)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食品卫生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 5、计划生育手术单位执业许可证 依据:(1)卫生部令第26号《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2)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84)卫妇字第1号令《节育手术常规》 6、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 依据:(1)卫生部令第26号《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2)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84)卫妇字第1号令《节育手术常规》 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婚前医学检查)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8、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二)核准4项 1、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许可证 依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 2、医疗广告 依据:国家工商局、卫生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3、集中供水卫生许可证 依据:卫生部、建设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4、性病诊疗定点科室准入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备案2项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证 依据:省卫生厅《吉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证 依据:省卫生厅《吉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长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审批1项 1、城镇职工和一胎病残儿要求生育二胎生育指标 依据:《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二)核准2项 1、特殊情况夫妻生育指标 依据:《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2、计划生育药具零售经营许可证 依据:长府令[1998]15号《长春市计划生育药具零售经营管理办法》 长春市审计局 核准2项 1、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 依据:计财[1987]142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规定》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审计 依据:审基发[1992]84号审计署、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一)审批2项 1、安装或者更新、改造锅炉、窑炉、茶炉、大灶及消烟除尘设备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二)核准2项 1、废物进口及利用 依据:《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2、环保产品技术认定 依据:(1)《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环保产品实行认定的决定》 (2)《吉林省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长春市物价局 (一)审批2项 1、市管经营性收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文件 2、部分商品价格 (1)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或垄断经营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2)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3)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核准1项 1、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涉及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核,并发放收费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文件 长春市广播电视局 (一)审批2项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 依据:广电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 依据:广电部《有线电视管理规定》 (二)核准5项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依据:广电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施工业务 依据:广电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3、建立有线电视站 依据:广电部《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4、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依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5、有线电视台(站)设计安装许可证 依据:广电部《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长春市体育局 (一)审批4项 1、国家二级运动员 依据:国家体委《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2、国家二级裁判员 依据:国家体委《关于颁发〈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通知》 3、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依据:国家体委《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4、体育经营活动项目许可证(市、区分级管理) 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63号令《长春市体育市场管理规定》 (二)核准2项 1、一级以上运动员 依据: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