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部分企业奖金核定的试行办法制定机关: 河北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失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4.01.05施行日期: 1984.01.01题注: (1984年1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2号发布)(编者 ...
关于改进部分企业奖金核定的试行办法制定机关: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失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4.01.05 施行日期: 1984.01.01 题 注 : (1984年1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1984]2号发布)(编者注:本件已被2001年5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11号公布并施行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84个文件(第一批)的决定》废止) 全文 为了鼓励和支持一些经营好、效益高的企业进一步为国家多做贡献,同时限制管理落后、效益很差的企业滥发奖金,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华北制药厂等三十二个企业(名单附后)试行奖金和上交利润挂钩的办法: 按企业核定一九八四年的奖金率。以一九八三年应上交利润做为分母,以一九八三年实发奖金做为分子(扣除各种一次性奖励和其它不合理的奖励支出,加上企业在奖金限额之内为调整工资而少发的奖金数额)计算出百分比,做为一九八四年的奖金率。各月实际上交利润乘奖金率即为当月应发奖金限额。先按全额的百分之八十发奖,其余年末一次清算核发。节约归已,可以跨年度使用。多上交利润的多发,少交的少发。其奖金来源均由企业奖励基金中开支。 二、石家庄、保定、张家口三个卷烟厂,实行奖金和上交利税总额挂钩的办法。核定奖金率时按第一条办法,将上交利润改为上交利税总额计算。其税后留利和奖金提取的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三、奖金率由企业主管部门核定之后,除经国务院专案批准的,由于价格调整、税率变动等因素,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允许企业调整上交利润指标的以外,其余一律不再调整。 四、对这些企业,除考核上交利润或利税总额指标外,还要结合考核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和消耗指标,每少完成一项扣发奖金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试行本办法的企业,不得再扩大执行计件工资的范围,并应通过整顿定额适当压缩计件工资支出。 六、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企业,减亏分成后的奖金限额全年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微利企业(年人均利润二百元以下的)全年奖金限额最多不得超过一点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滥发奖金必须制止,不得乱开奖金渠道。 本规定从一九八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附:试行奖金和上交利润挂钩的企业名单 华北制药厂 石家庄第五棉纺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