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若干规定制定机关: 河北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4.09.10施行日期: 1994.09.10题注: (1994年9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 河 ...
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若干规定制定机关: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4.09.10 施行日期: 1994.09.10 题 注 : (1994年9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全文 一、加强源头监督管理 在高速公路上路口对上路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检查,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准上路: (一)车辆证、照不全或不符的; (二)车辆没有尾灯或不按规定使用尾灯的; (三)车辆没有安全警告标志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带的; (五)酒后驾车的; (六)载重车超重、超高、超宽的; (七)制动装置状况不好的。 二、加强行车秩序的监督管理 (一)充实巡逻警力,严格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并严厉制止各种车辆违章行驶。 (二)严禁超速行车,发现有超速行车者,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三)发现有酒后驾车者,立即没收其驾驶执用,并给予严厉处罚。 (四)对违章超车,不按行车线行驶的车辆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奉。 (五)严禁行人穿越、滞留高速公路,一经发现,及时给予警告和教育;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三、加强公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一)坚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时清除路上沙石等一切路障。 (二)对路上损坏的路牌、反光标志、倒向标志等各种安全设施,要及时修复。 (三)遇有雨、雪、雾、风天气,依照有关规测定标准实行封路,严禁一切车辆上路。 (四)加强道路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 (一)对违章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强化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教育。 (二)在高速公路口发放高速公路“安全行车须知”,使每位驾驶员都明了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 (三)新闻单位要加强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宣传教育,使安全行车知识和有关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车辆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和车辆管理,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一切不合格车辆上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