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失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01.14施行日期: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失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01.14 施行日期: 2007.01.14 题 注 : (2007年1月14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1月14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2年2月15日通过的《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自即日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