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5.31施行日期: 2005.05.31题注: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5.31 施行日期: 2005.05.31 题 注 : (2005年5月31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因此,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