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3.31施行日期: 2010.03.31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3.31 施行日期: 2010.03.31 题 注 : (201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全文 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1993年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的《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