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管理办法》等13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杭州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10.10 施行日期: 2007.10.10 题 注 : (2007年10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0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经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杭州市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管理办法》等13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杭州市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管理办法》(1992年12月2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发布)。 二、《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1993年10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第二次修正〕。 三、《杭州市商品和服务项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1993年11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修正〕。 四、《杭州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1994年3月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修正〕。 五、《杭州市消火栓管理规定》〔1995年6月1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修正〕。 六、《杭州市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的规定》(1995年6月3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发布)。 七、《杭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统筹办法》〔1996年6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修正〕。 八、《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1996年6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修正〕。 九、《杭州市车辆抵押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11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发布)。 十、《杭州市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办法》(2000年9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发布)。 十一、《杭州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办法》〔2001年3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修正〕。 十二、《杭州市有限合伙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0月2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发布)。 十三、《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2002年10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发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