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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

内蒙古 发布于 2023-8-15 15:5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4.11.24施行日期: 2014.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制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4.11.24

施行日期: 2014.11.24

题     注 : (2014年1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公布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全文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内蒙古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1992年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0号发布)

二、《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2003年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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