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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3-8-4 06:23| 发布者: sasa516| 查看: 333| 评论: 0

摘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6.16施行日期: 2005.06.16题注: (2005年5月24日山东省人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6.16

施行日期: 2005.06.16

题     注 : (2005年5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6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根据法制统一和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省政府决定废止1996年12月27日发布施行的《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4号)。该办法废止后,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