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法 首页 地方法规 地方人大 内蒙古 查看内容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

内蒙古 发布于 2023-8-16 04:49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8.11施行日期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5.08.11

施行日期: 2005.08.11

题     注 : (2004年12月24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5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2005年8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1996年10月17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报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阅读 549·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