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7.03施行日期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7.03 施行日期: 2012.07.03 题 注 : (2012年2月29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2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2012年7月3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1998年10月15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报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