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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流程图

2023-7-30 20:15| 发布者: 红黑白蓝| 查看: 117| 评论: 9

摘要: 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流程图一、用地预审阶段已明确具体建设项目的1、按规定需审批的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向计划部门申办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请单位向市城市规划部门申请选址。3、申请单位 ...
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流程图
一、用地预审阶段
已明确具体建设项目的
1、按规定需审批的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向计划部门申办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单位向市城市规划部门申请选址。
3、申请单位向国土房管局申请用地预审,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的同级国土部门出具预审意见。
4、申请单位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环境评估报告。
5、申请单位向市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未落实具体建设项目的
申请单位向市城市规划部门申请选址,并申领控制性规划。(未落实具体建设项目的需增加此项内容)
二、拟订征地方案和报批阶段
(一) 征地预公告
6、申请单位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进行征地预公告和拟订征地方案。属于省有权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区国土房管局同时代为受理其他有关申请资料。未落实具体建设项目的,申请单位要提供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
7、区国土房管局在被征地村和拟征地现场公告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二) 调 查 确 认和 拟 订 征 地 方案
8、申请单位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9、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开展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存,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10、区国土房管局组织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三) 征地方案听证和报批
11、区国土房管局书面告知被征地村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12、被征地村和农户提出申请的,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安排听证,否则,由被征地村出具放弃听证的书面证明。
13、区国土房管局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作征地方案,通知申请单位按征地方案确定的金额预存征地补偿款。如用地单位已直接支付征地款给被征地村的,需由被征地村出具收齐征地款的书面证明。
14、用地单位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
15、用地单位到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核手续。
16、用地单位到区国土房管局规划科办理补充耕地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17、用地单位到区国土房管局产权地籍科办理《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8、用地单位协助被征地村办理村留用地手续。如选择货币留地的,需由被征地村出具收齐留用地货币补偿款的书面证明。
19、区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安置途径的可行性、保障措施能否真正落实,提出结论性意见。
20、拟订报批方案,依法呈报审批。(1)对于单独选址项目和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由申请单位持区国土房管局拟订的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笔录、支付征地补偿款承诺书、已预存征地补偿款证明、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留用地安置等资料,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市国土房管局审查报批资料,拟订“一书四方案”报批资料,连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核,依照法定程序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2)对于报省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由区国土房管局在完成前述工作的基础上,直接拟订报批方案,连同其他报批有关资料,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后逐级呈报审批。
三、征地方案批后实施阶段
批后实施
21、用地经有权审批的政府批准后,市国土房管局按上级通知要求,通知市财政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知申请单位缴纳征地管理费。
22、上级部门批复后,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征地公告(按批准的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合并两次公告),公布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和经市政府同意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通知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征地补偿安置,通知申请单位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实施补偿、安置等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23、区国土房管局按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监督申请单位按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24、申请单位支付征地补偿款、缴纳征地税费、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措施后,区国土房管局出具征地结案函。
25、上述手续完成后,申请单位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