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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

陕西 发布于 2023-8-16 17:15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机关: 陕西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5.02.07施行日期: 1985.02.07题注: (1985年2月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

制定机关: 陕西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5.02.07

施行日期: 1985.02.07

题     注 : (1985年2月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全文

一九八四年,我省乡镇企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中央文件所指出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使得“五套马车”(即乡办、村办、队办、联办和农民家庭企业)共同奋进,促进乡镇企业出现了突破性的发展。全年预计总收入二十二亿元,比一九八三年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以上。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对于改变农村产业结构,活跃城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起了巨大作用,日益成为农村经济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但是同全国先进省区比较,我省乡镇企业起步迟、发展慢、水平低。许多经济技术指标在外国居第二十位左右。全省乡镇企业总收入只占社会总产值的十分之一。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乡镇企业至今还处于落后状态,全省一百零六个县(市)、区中,乡镇企业年总收入在一千万元以下的还占半数左右。当前,在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指导下,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在深入开展,新的技术革命浪潮正在蓬勃兴起。这种形势既为乡镇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时机,又使乡镇企业面临着一场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清“左’破旧,抓住时机,大胆改革,使我省乡镇企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后几年,全省乡镇企业总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应保持在百分之三十以上。为此,必须认真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清“左”破旧,放手发展乡镇企业

要坚决打破“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保农业”、“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的老框框。只要是社会需要,而且有条件、有销路、有效益的产品,都可以放开手脚去干。

要坚决纠正以部门的过时的规定条文抵制新的政策规定,上面定了的中间顶着不办,党委、政府定了的部门顶着不办的不良倾向。各个部门的工作,都要服从于、服务于总任务、总目标。过去部门所规定的一切条文与中央的现行政策不一致的,以中央的现行政策为准。

要彻底破除闭关自守,死守一隅的落后积习,大力实行开放政策。既要善于引进人才、技术、资金、设备、样品,又要善于打出去发展新的生产经营,推销产品和输出劳务,还要学会与外资合营办企业。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广开生产门路

由于各地条件不同,发展乡镇企业的项目和产品应当因地制宜,有所则重,抓住“拳头”,重点突破。当前就全省来说,要把发展乡镇企业的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食品、饲料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二是以民用建筑为主的建筑、建材业;三是以小煤矿、小有色从金为为主的采矿业;四是以人民日常消费品为主的小商品生产以及为城乡服务的第三产业。

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城市郊区和交通沿线地区,要把依托城市,组织协作,拾遗补缺,发展中、高档产品,积极为大工业配套,为城市改革服务。作为发展乡镇企业的一个重要方面。

乡镇企业基础比较薄弱的陕南、陕北山区,要坚决克服依赖思想,着力发展矿产品开发业和农副产品、林特产品、畜产品加工业,既搞粗加工,也搞精加工、深加工,实现多层次增值,逐步形成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同时积极发展一批为当地人民生活服务的行业和产品,迅速打开局面。

积极创造条件发展能源和交通,尽快改变闭塞落后的状况。

(三)发展各种经济形式,各种经营形式,重点抓好农民联办企业和家庭企业

发展乡镇企业,要跳出三级所有制的框框,实行集体、联户、个体一齐上,以农民集资联办企业和家庭企业为主的方针。当前,农民集资联办企业和家庭企业正在我省蓬勃兴起。这些企业大都是农村的“能人”自动组织起来的,它适应目前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可以以小取胜,积少成多;在它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它投入少,产出多,经济效益高,能容纳大量的剩余劳力,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要加速发展乡镇企业,必须把工作的着重点放到这方面来。

联办企业和家庭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项目,可以因其本身的能力、条件来决定。要鼓励他们发展采矿、加工、仓储、运输和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也可以引进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开拓新的服务领域。

对联办企业和家庭企业,要实行鼓励、支持、引导的方针。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帮助他们解决资金、技术、信息、场地、动力和登记发照等问题;安排供、产、销、运,做好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套,妥善解决和现有的乡村企业间的各种矛盾,使之各得其所,共同发展。对现有的这类企业,要帮助他们建立各项制度,搞好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还要教育他们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给国家作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城乡协作,发展产品扩散

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清除城乡壁垒,打开城乡门户,组织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合理流动,这是发展乡镇企业的迫切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必然趋势。应当因势利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大搞产品扩散和协作联合,是加强城乡协作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对于带动和促进城乡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吸引力,促进小城镇建设,发展城乡商品经济,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我省大中型企业基础雄厚,搞产品扩散有很大的潜力。目前正在进行的以大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又为大搞产品扩散与协作提供了一个大好时机。各级各部门,要认清这种形势,把大搞产品扩散与协作联合作为冲破条块分割,改变“大而全”的封闭状况,搞活城乡经济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要在这方面大做文章。

搞好产品扩散和协作联合,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大中型企业要解决“大而全”的问题,克服放不下大架子,不相信乡镇企业等糊涂观念;乡镇企业要着重解决不自觉的盲目状态和单纯的“揩油”思想,提倡主动、真诚地合作,当好配角。第二,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主要用经济手段,不要搞“拉郎配”。第三,协作的形式应该多种多样。可以以优质、拳头产品为龙头,或者以骨干厂为“龙头”,城乡企业结合,形成生产配套成龙;也可以由城市企业提供一定的技术、设备、资金和管理人才,农村提供场地、厂房、劳力等,联合办厂,合股经营。第四,要根据需要,建立一个专门抓产品扩散、协作联合的斑子和相应机构。

在搞好产品扩散的同时,要提倡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同乡镇企业大搞技术协作,发展科研──生产联合体,开发新产品,迅速形成生产能力。部门和企业定点支援乡镇企业的办法,要继续坚持下去,不断总结经验,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积极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企业活力

乡镇企业的体制改革,要继续解决政社分设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好乡村党政机构同企业的关系,纠正行政干预过多,管得过死的问题,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使其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实行折股联营,改变企业的“官办”性质为民办企业,实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凡是班子较强,生产稳定,盈利较多的企业都可以这样做,要在清户核资的基础上,按人、按劳或按人劳比例折股,发放股证,落实到户,参加股金分红。为了便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一般应留一定的公股;实行利润集体提成的企业,也可以不留公股。股金分红的比例,一般控制在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联营中所折的股,一般只作为分红凭证,不能随意抽走;新入的股,则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折股联营企业,要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招聘或职工民主选举厂长、经理管理企业,使企业与党政机关脱钩。董事会要充分行使职权,包括确定企业的经营方向,决定企业领导干部的招聘和任免,组织监督经营承包,确定利润分配办法等,但不要过多地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暂不实行折股联营的企业,也要采取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向农民返还利润。

去年在全省乡镇企业普遍推行的“一包三改”(即实行厂长或集体承包责任制,改革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招工制度,改革工资制度),取得了显著效果,今后要继续推行。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其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要结合“一包三改”,继续搞好企业整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改善经营管理,加速技术改造,努力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增强竞争能力。

(六)开发智力,培养人才

经营管理落后,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极度缺乏是当前乡镇企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开发智力,培养人才。远期抓教育,近期抓培训,当前抓引进,现实用“能人”。

从当前来看,首先要大胆起用“能人”,不拘一格地把农村那些有文化、会经营、有一技之长、有开拓精神的“能人”请到企业,委以重任,使其在发展企业中施展聪明才智。第二,实行对外开放,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厂矿企业聘请一批退休、退职职工和富余的技术人员到乡镇企业,或者出谋划策,或者参加经营管理,或者作技术骨干,除了保证国家规定的原有待遇不变外,企业还应给以优厚的报酬,并在生活上给以方便。第三,大专院校、中专和技校的毕业生,应适当扩大对乡镇企业的分配比例。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乡镇企业的素质,各级要把培养和培训乡镇企业职工作为一件大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年纪轻、有文化、素质好的青工到有关的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这些学校要挖掘潜力,创造条件,勇于承担这个任务。各地要根据条件,开办各种短期培训班和业余技术学校,进行职工培训。还可以在一些普通中学设置职业班,为乡镇企业培养初级技术人员。中央、国务院已经批准,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可以向企业提取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的教育基金,各地要把这些钱管好用好,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加强小城镇建设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扩散和协作联合,必然促进农村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小城镇是农村和城市的结合部,是乡镇企业的主要基地。今后发展乡镇企业,除了宜于在农民家庭分散经营的项目外,新办的城镇联合企业、集资联办企业和农民个体企业,提倡集中到集镇和小城镇去办,以便于统一规划能源、交通、动力、仓储、供水、排污等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商业、服务业以及其他生活福利设施,也应相应地搞上去。这样,可以节约建设资金,加快建设速度,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集镇为依托,农村为基础,城乡相互联结发展的经济、技术、文化网络,大、中、小相结合的格局。

农民进城办企业所需的场地和房舍,可以用商品经营的办法解决,即在城镇统一规划下,各方联合兴建,以出租、出售或入股分红等形式提供用户使用。凡需占用现耕地的,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八)要狠抓政策落实,从各方面给予优惠

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都有明确规定,现在的关键是狠抓落实。

乡镇企业要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对切块下达的统配、统管物资,要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或挪用。

发展乡镇企业所需资金,应以自己筹集为主,国家给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国家和地方规定用于乡镇企业的专项拨款、财政扶持资金,以及在数额和利率上给予优惠的贷款,要逐级落实。

对新办乡镇企业定期免征的产品税和所得税,可以从取得盈利的年份算起。期满后仍有困难的,经县一级政府批准可以继续定期减免。用贷款或借债兴办的企业,允许在税前还贷还款。计税的成本工资,应随着情况的变化由县及时调整,重新核定。乡镇企业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可按利润的百分之十在税前列支。

实行归口管理的产品,归口管理部门只负责统一安排行业发展规划、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鉴定,生产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改变乡镇企业的隶属关系,随意升级;不准乱摊派,任意向企业收取“苛捐杂税”;严禁平调乡镇企业的资财。

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充实加强。要选调有干劲、有头脑、有创业精神的干部负责这方面的工作。要加强同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参与用于乡镇企业的物资、资金、人才的分配和管理。逐步建立各级乡镇企业的信息、技术、培训、供销中心,由“行政管理型”转变为“经营服务型”,更好地为乡镇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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