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6.04施行日期: 2015.06.04题注: (2015年5月2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6.04 施行日期: 2015.06.04 题 注 : (2015年5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5年6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人员子女,高考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